儿子做主角的挂历拿回来,家长觉得挂也不是,放着也不是。 老师说幼儿园有儿子相片制成的挂历时,家住永昌小区的邓女士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儿子什么时候拍照啦?挂历是免费的吗?”最后,由于发现整个班级只剩下儿子的一本挂历没“带走”了,邓女士只好很不情愿地掏出68元钱买下了它。 挂历是带回家了,邓女士却难以接受幼儿园的做法:未经家长同意,就给孩子拍照制成挂历,这不是“先斩后奏”,强迫我们花钱买吗? 家长懵 怀疑有些照片是“嫁接” 昨日上午10时许,邓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价值 68元的挂历。与普通挂历相区别的是,日历上方的图案显示的是儿子的图像,邓女士一嫌样式不好,二嫌价格太贵,“摸上去质量不怎么样,20元还差不多。” 令她困惑的是,她从未听说过幼儿园给儿子照相,也从未见过儿子穿过图像中五颜六色的衣裳。 与邓女士家的情形相似,附近的李奶奶也在前早购买了用自家孙女照片制成的挂历。 李奶奶告诉记者,他们根本不知道学校要给孩子拍照,更不知道要制成挂历。最先得知幼儿园售卖挂历是因为孙女回家撒娇说:“幼儿园老师给我们拍了好漂亮的照片呢,让爸爸妈妈拿钱去买。”结果,家人在浏览挂历时发现,每一页挂历的头像都是一致的,而身子和小手显然不是孙女自己的,“有PS的痕迹”。 邓女士和李奶奶均认为,幼儿园不应该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给孩子拍照制成挂历售卖。表面上说“家长自愿买不买”,可是“人家其他家长都买了,你不买的话,又担心老师会对孩子有看法。” 幼儿园 “我们没赚一分钱” 上午11时,记者来到邓女士和李奶奶所投诉的西山区星光爱心幼儿园。幼儿园的刘园长向记者解释,这已是幼儿园第二次与摄影服务社合作为小朋友拍照并制作挂历了,原因是“应家长所需,对小朋友是一种纪念”。刘园长否认幼儿园在拍照和制作挂历售卖具有强迫性,因为在拍照前一天,已经在黑板上贴通知,征求家长意见;同时,购买行为也属自愿,刘园长保证老师绝不会因此而对学生持有不同看法。 对于邓女士和李奶奶未见过相关通知,刘园长也表示无奈。记者在黑板处看到,这张没有标注日期的“通知”,署名为“金贝贝摄影服务社”。 通知内容大致为:为庆贺摄影服务社开业六周年,将联合各幼儿园举办一次免费为儿童着装表演摄影活动,为每一位小朋友免费摄影、制作一套精美的儿童挂历。家长看到满意后,只需付68元/套,其他任何情况不需要的,只要把挂历套照退回幼儿园即可,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针对图像和挂历的质量问题,刘园长称“拍照那天我不在现场,得向相关老师核实了解再说。”同时,幼儿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觉得委屈,称“我们没赚一分钱”。 记者随后走访附近的英才幼儿园得知,此前也有摄影社的工作人员前来推销“拍照并制挂历”这一业务,但被幼儿园拒绝了。 ■律师说法 未经监护人同意就是侵权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刘文华律师告诉记者,园方如果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不管是否盈利,都属于一种对孩子肖像权的侵犯,法定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进行民事追究。如果家长拒绝购买,可以立即要求幼儿园和拍摄方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其销毁挂历和底片。 当然,如果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就不属于侵权行为。 孩子在云大幼儿园的蔡女士告诉记者,早在2007年,幼儿园就曾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基础上,给孩子拍照并制成台历,“很漂亮,75元钱都觉得很值。” 记者 刘小娟(云南信息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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