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肖某在自己的暂住处招募小姐卖淫,通过向出租车发名片的方式招揽嫖客,城阳警方根据举报,一举捣毁卖淫窝点并抓获肖某。记者昨天获悉,肖某因组织卖淫罪被判刑5年。同时,协助揽客的司机涉嫌共犯,可追究刑事责任。 自己住处当淫窝 据了解,家住吉林的肖某今年32岁,来青后,在城阳某社区租房暂住。期间,肖某曾在城阳租下一处门头,因找不到合适的经营项目,门头一直闲置。2009年12月,肖某想出一个“不费事而又能发财”的路子,他将门头打造成“美发店”,然后以此为幌子,先是通过张贴小广告的方式招募洗头小姐,招到后将人带到自己在社区的暂住处,组织她们在这里进行卖淫活动。 分发名片招嫖客 一切就绪,肖某给自己制作了名片,向出租车司机分发。肖某觉得,一方面,可以吸引出租车司机成为嫖客,另一方面,通过出租车司机起到“宣传作用”,让出租车司机介绍顾客或将顾客送上门。一旦有司机帮忙揽客,他就给分红。2010年6月份,肖某所住社区居民经常看到有男女在肖某的暂住处进出,觉得可疑便打电话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后,一举捣毁这一卖淫窝点,并当场抓获一名正在嫖娼的出租司机和一名卖淫女。 “揽活”司机涉嫌共犯 随后,警方又将幕后组织者肖某抓获。法院认为,肖某组织他人卖淫,构成组织卖淫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5年。记者了解到,被抓获的嫖客也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等相应的治安处罚。城阳康捷律师事务所的杨致奎律师说,出租司机单纯作为嫖客,应处以治安处罚,但如果司机协助揽客,或者直接拉载乘客介绍嫖娼,涉嫌组织卖淫的共犯,也可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