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道口路11号的廉租房项目
建立完善公开配给制度
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公开配租配售工作严格按照房源公告、申请审核、入围排序、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入围排序遵循困难优先的原则,并邀请市人大、政协、监察局、公证处等单位和市民代表,对公开摇号全过程实施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配租配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强化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组建了住房保障工作市民代表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被保障家庭、专家学者等参与住房保障制度研究、规划制定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建立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达到倾听群众意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真正将住房保障这项民生工程实施好、落实好,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
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制度
2008年以来,我市结合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了居民家庭调查摸底,建立起住房调查数据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在退出机制上,采取了主动申报和年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实施年度复核,对被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跟踪复核,对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及时进行清退。
全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为科学制定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规划,切实提高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管理水平,我市自2008年3月份开始,着手建设以“地、楼、房、户、人”为数据结构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该系统由“调查更新、统计查询、审核办理、公示发布和流程监控”五大板块组成,实现了四大功能:一是能够统计分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区域的住房状况和住房保障需求,为制定保障规划提供依据;二是能够反映住房保障能力,实现对保障房源的有效监控和利用;三是能够展示当前住房保障水平,掌握保障现实状态;
能够实现“两级管理,三级审核”的网上运行
两年来的系统应用表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已基本实现了“数据现势化、服务信息化、平台共享化、管理动态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息化联动管理,公安、民政、社保、公积金等部门数据共享,各级政府和住房保障部门的决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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