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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青岛三年保障房新规划

来源:-- 2010-11-19 07:10:53 字号:TT
                                                   

位于开平路的保障性住房四方康居公寓

   青岛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近几年,市政府先后修订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等四个管理办法,基本确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市区累计已有9178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租金补贴、核减或实物配租方式得到保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2.4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面开工建设。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安排,三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000套。截至目前,累计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67个,可提供房源24333套,超额完成了规划指标。今年,除了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租外,年内还将配租配售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少于8000套。

    实物配租配售率逐步提高,根据中央要求和我市实际,将原来以货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配售为主。今年年底本期规划结束时,市区实物配租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将达到3.1万户,本期规划确定的3.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配租配售率将超过88%,实物保障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

    五个率先 青岛走在保障房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我市住房保障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主要体现在五个“率先”:一是率先制定并实施了2008-2010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明确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二是率先将保障方式由发放货币补贴为主转变为实物保障为主,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全部实现实物配租;三是率先建立健全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重点解决“夹心层”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四是率先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按照建设用地不同性质,分类确定配建比例,实现了保障性住房的合理布局,方便了被保障家庭居住和生活;五是率先开发应用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市、区、街道信息化联动管理,公安、民政、社保、公积金等部门数据共享,提升了住房保障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性依据。

      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通过几年的实践,我市目前基本确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即: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主要保障方式;对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支持其改善住房条件,以限价商品住房、旧城区城中村改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等为主要改善渠道;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主要通过房地产市场调节解决。

    2008年市政府修订出台了《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今年9月份我市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住房保障和供应政策法制体系基本确立。

     点击进入>>> 青岛发布2010年至2013年住房保障白皮书

     2010年市内四区计划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表

     2010年市内四区计划开工保障性住房建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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