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20日起,济南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0元;居民生活用管道焦炉煤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1.30元调整为1.50元。据悉,这是济南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自2007年以来首次调整。 17日下午,济南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为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缓解上游价格调整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压力 济南市物价局要求,各燃气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调价前后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准确抄表,并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各类燃气销售价格标准,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燃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据悉,目前三家城市燃气企业共同承担着向全市安全正常供应燃气的职责。其中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纬二路以东地区的天然气和焦炉煤气的管道供气;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纬二路以西地区的天然气管道供气;济南济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长清城区和大学科技园等地区的天然气管道供气。 来自统计部门的调查数据表明,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30元,焦炉煤气上调0.20元,将影响济南市价格总水平上涨0.22个百分点,居民年人均多支出6.52元。(记者 任秀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