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多老年人“以房养老” 为了给子女减轻负担,不少老人选择进老年公寓,但不少老人因为养老金较低,负担就比较重。因此,近年来“以房养老”的方式,在岛城逐渐开始被老人所接受。 &nbs 与陈大爷不同,73岁的庄桂美选择了另一种方式,她将自己100平方米的房子出租,然后带着退休金和房租住进了养老院。 【同期声】 庄桂美 市民(退休金每月1600 房租1000 这里每月2000多 足够了) 【正文】 这就是时下人们正在探讨的以房养老。调查显示,近四成老年人比较赞同这种方式,既可以减轻儿女的负担,也可以让自己老有所养。 【同期声】 庄桂美 市民(房子以后看哪个孩子表现好再说 现在不能给) 【正文】 对于一些没有退休金的老年人而言,这种方式更加可行。王秀娥老人今年84岁了,老伴去世后,家里就没了收入。幸好当年拆迁分了个套二的房子,每月能有600元收入,再加上亲戚接济300元,老伴丧葬补贴360元,以及街道给办理的养老补贴55元,每月也不过1300多元。住养老院的费用多数都靠以前的积蓄来维持。 【同期声】 王秀娥 市民(这个月还能凑合着交上 下个月就不行了) 【正文】 仔细盘算之后,王秀娥老人决定干脆将房子卖掉,用这部分钱为自己养老。 【同期声】 王秀娥 市民(下个月我把房子就卖了 大约39万 我就用来养老 就在这里 我哪也不想 哪也不去 这就是我养老的地方) 王宪军 李沧区民政局副局长(目前全区情况3%选择以房养老--) 【正文】 要实现“以房养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拥有房子的产权;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老年人的经济状况适中。由于牵涉到房地产、金融、保险、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加之人们要把房子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想一下子实现并不容易,而且青岛也还没有与之配套的实施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以房养老在青岛推行不现实,目前我市也正在探索相关模式,希望能切实提高人们的养老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