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伤残军人乘车卡置换说明
一、青岛市内六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范围内现持有伤残军人公交IC卡,且在六区民政局备案的地方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本人持《残疾军人证》、《伤残军人免费乘车卡》、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的需补办),于2010年11月8日至 二、青岛市内六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范围内的驻青部队中现役残疾军人持有伤残军人公交IC卡的,换卡时由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统一办理。部队统一换卡时,经办人需携带政治部门出具的本部队《残疾军人花名册》并加盖公章、部队所在区民政局出具的介绍信及换卡人员的《残疾军人证》、二代身份证,于2010年11月8日至11月19日到琴岛通卡公司先行进行信息采集,在采集信息25个工作日后到原采集地点换卡;无二代身份证的现役军人,由所在单位单独编录《残疾军人花名册》(加盖公章),将花名册和换卡人员的军官证(或士官证、士兵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交琴岛通卡公司进行扫描制卡,25个工作日后到原采集地点换卡。不在部队提供的《残疾军人花名册》范围内的人员,琴岛通卡公司不予办理换卡。 三、凡在2010年11月19日前未到琴岛通卡公司办理相关信息采集的,可在12月31日前,携带上述相关证明、证件自行到莱阳路28号琴岛通卡公司办理信息采集。于2011年1月26后统一办理新旧卡置换。 四、为保证军残卡置换工作有序进行,2010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暂停办理、补办新军残卡。12月31日后办卡按原规定执行。 五、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持卡人,2011年第一季度仍可按上述要求进行信息采集,于2011年3月底统一进行新旧卡置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