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11月3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叫停第三套公积金贷款。记者昨日自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早在七月份就出台规定暂停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岛城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第三套房贷业务也已停发。 据介绍,自2010年7月21日起,我市就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标准进行 岛城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第三套房贷也已停发。记者昨日采访了工行、建行、交行、招行等银行,他们均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已停发第三套房贷。据介绍,目前各家商业银行的房贷基本都是按照首套房贷利率按照8.5折执行;第二套房贷,首付50%以上,利率上浮10%,第三套房不予提供贷款来执行。 (本报记者 傅 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