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如何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不断探索,自主研发了“规范化办案内部监督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有效的工作机制,走出一条“全面监督、超前预警、过程控制、同步纠错、结果运用”的内部监督新路。 早在2005年,市南区检察院就尝试开发软件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管,以期通过技术创新完善内部监督。虽几经调整完善,但改革仍在实践中遭遇瓶颈:传统的内部监督受人力、时间等条件制约,监督范围和效率有限,而且缺乏统一、规范的量化标准,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难以保证监督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改革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就必须彻底改变原有内部监督模式。为此,该院开始了新一轮攻坚。2010年3月,规范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课题小组成立,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规范化执法办案网络同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规范化办案内部监督系统运行。《办法》将案件审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不批捕、不起诉等10类案件列为重点案件,并根据各类案件特点,将办案流程中易发生质量问题的环节确定为重点环节,通过内部监督系统对重点案件逐一审查,对办案重点环节同步监督评价,非重点案件和环节则随机抽查。 “以前的内部监督仅局限于案件办理流程,廉政情况、风险情况、涉案款物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与办案过程双线运行,没有融为一个有机整体。如今,我们将监督触角向前、后两个方向延伸,监督的角度更广、范围更大、效果更明显了。”据该院纪检组长金霞介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被纳入规范化办案内部监督系统中,形成了与执法办案同步运行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案件归档被设置为重点监督环节,网上受案登记与交卷情况逐一核对,网上结案与归档同步进行,杜绝了人走卷失;涉案款物统一接收、保管、出库,其网上登记的移送、处结信息作为结案、考核的依据,改变了以往涉案款物管理的粗放模式。 规范管理无滞后 为保证内部监督系统能够切实有效的运作,该院成立了规范化执法办案质量评估小组,由纪检监察室、检委会秘书科、检务督察室、办公室、控告申诉检察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资深检察官办公室的精干力量组成,根据职责对全院规范化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规范化办案网络同步监督最大的特点就是流程管理、即时监督和跟踪纠错。业务部门将案件信息登录到网上办案系统,办案重点环节监督评价程序即时启动,与办案流程同步运行。各类案件的重点环节及规范化办案标准是内部监督系统同步监督的主要依据,监督过程中,享有权限的监督人通过查阅网上法律文书、调阅案卷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参照评价标准逐项打分,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列示,说明规范化执法依据,提出具体的纠正处理意见反馈办案人。办案人根据监督评价结果即时纠错,直至问题整改完毕。同时,内部监督系统特设个案质量、案件重点环节质量和案件总体质量3个风险预警模块,一旦案件质量指标达到警戒线,系统就会发出预警,检察委员会、案件质量评估小组和办案人员三级联动,即刻启动整改机制,使质量指标恢复正常水平。 防范风险有实招 防范信访风险是“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内容之一,检察机关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直接影响社会矛盾化解的效果。为此,该院在办案内部监督系统中创设了涉检风险同步评估预防关口,由控申部门对办案过程中拟决定事项及其他检察行为的信访风险进行事前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前制定化解方案及防范措施,提前做好释法说理、说服教育等工作,将信访隐患化解在初始环节。据了解,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启动以来,该院采用公开听证、信访救助、整体防控等方式成功化解了数十起信访隐患、信访积案和群访事件,有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该院将廉政风险评估机制纳入规范化办案内部监督系统中,将一案四卡执行情况、自侦案件办案安全责任书执行情况等确定为廉政风险点,在内部监督系统中设置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跟踪监督执法办案全程,对廉政风险进行源头防控和即时处置,多年保持着违法违纪问题零纪录。 服务决策有抓手 规范化办案内部监督系统还具备统计分析功能,能根据案件办理情况评价结果,形成全院案件的总体质量、个案质量、案件重点环节质量、不同类型案件质量曲线走势图。质量曲线节点与具体的监督评价环节、案件原始资料链接,通过点击查询可随时掌握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让整改有的放矢。《案件质量季度分析报告》、《部门案件质量季度分析报告》和《疑难复杂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可以使院领导得以全面、细致、准确地掌握业务工作整体情况。 在服务内部决策的基础上,该院不断拓展规范化办案内部监督系统的服务领域,找准检察机关工作与社会需求的契合点。依托内部监督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该院得以整合各类分散信息,掌握各类案件的发案走势和不同阶段的发案特点,通过检察建议为宏观决策献计献策。今年以来,该院已发出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检察建议6份,有力推动了相关领域的规范化改革。 考核有了铁标准 内部监督系统对干警办案情况的评价考核能保证准确、客观、公正吗?这是内部监督系统设计时干警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在系统调研、开发阶段,就充分考虑了办案评价和考核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问题,每项评价标准都参照省、市院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由各部门干警参与讨论制定。对办案人员的评价综合了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执法效果、廉政情况等多项因素,全面反映干警履职情况,不偏废一项、不以偏概全。”该院纪检组长金霞介绍说,“规范化办案内部监督系统按照设置的评价项目和标准,为每位办案人员自动生成执法档案。动态执法档案最终会被纳入全院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表彰、提拔任用的依据。” “一个优良系统的运用、一种科学机制的创新能够盘活整支队伍,这种激励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据检察长薛振环介绍,市南区检察院已连续4年在青岛市检察机关年终业务考核中名列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通讯员:傅秀珍、乔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