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实行每案上网、一案一考;民警执法执勤同步录音录像……济南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信息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机融合,实现了执法流程“可听可视、可控可查、可考可究”的管理新模式。自今年5月济南市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开通的“公众评价”系统统计显示,当事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满意率为95.6%。 济南市公安局从110接处警这一执法源头抓起,将所有执法信息和所有案件在接受报警后 目前,基层一线民警日常执法100%使用录音录像取证设备,办案羁押场所100%安装监控设备,110重要执法活动100%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济南市公安局还将公安网络与移动网络连通,以3G“警务通”和GPS定位装置为手段,实施现场执法信息实时、同步无线传输。市公安局到基层所队三级领导、两级指挥中心实现远程视频指挥、数字集群呼叫、单警定位管理。同时,自主研制应用了被留置人员督察报备系统、视频监控督察系统等,对被留置在执法办案场所的有关人员及涉案财物在网上报备督察部门,对重点执法场所、服务窗口实行视频督察监控。 全市公安机关依托全省警综平台,规范了侦查办案的“网上执法”流程,完善了案件网上受理、立案、调查、审核、审批、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确保执法质量全掌控。全面推行了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加设法制员审核程序,实行每案上网、一案一考。应用了未破案件档案管理系统,将年度未破案件档案、物证、办案人、管理人等统一网上管理。2009年,全市劳教审批正确率和经复议后行政诉讼正确率均达100%,涉法初信初访同比下降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