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办养老机构 请介绍一下办养老机构有什么优惠? 孔庆有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青政办发〔2009〕24号)文件规定:2.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开办补助。2012年前,市财政重点资助各区市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500张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处规模不低于200张床位,用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其标准是:2010年前、2011年前、2012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市财政分别按每张床位8000元、6000元、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其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3.对经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市民政、财政等部门每年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等级达标评定(镇和街道中心敬老院除外),对经审核评定服务质量高、收费价位低、服务设施好的中低档养老服务机构,每接收一位青岛户籍老年人,市财政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4.对经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优惠待遇。养老院提供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的,由供热企业负责配套至规划红线;免征新建房屋产权登记费;使用自来水、管道燃气、集中供热暖气按民用价格标准收费;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减半收取,日常使用执行居民收费标准;对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慈善组织和政府部门向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老者 老年人有很多困难,经常受到侵权,当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主要有哪些?怎么防范? 孔庆有 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颁布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市里颁布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做到了有法可依。在近几年市老年维权中心和办里接待的来信来访案件中,比重最大的是家庭内部侵权,主要是房产问题约占23%,老年婚姻问题占21%,赡养问题占16%,合计60%;劳动政策、消费、医疗、交通等其他问题合计不到40%。家庭内部侵权具有公安、司法不便于介入,随时都可能发生的特性,相对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我们注重“主动维权”普及法律知识,让老年人知道自己应该享受的权益,学会用法,提前考量,把侵权问题尽可能防范,消除在萌芽状态。出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维权成本。 等待 为何还没发啊? 孔庆有 你好,谢谢你为老年人提出的切身利益问题。关于今年退休职工发1100元取暖费发放时间问题,这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这项工作由市人保局统一发布消息。 问题 孔主任,你是孔子的后代吗?第几代子孙? 孔庆有 谢谢您关心我个人的问题,我是孔子第73代孙。我将按照儒家教诲认真为老年人服好务! 问题 孔子的重要思想。谢谢 孔庆有 。“孝”是孔子的重要思想。在他看来,是为人的根本,也是为政的根本。孝,包括孝顺、孝养和孝敬,首先是孝顺。顺,就是无违。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说,对待别人的老人和孩子,要像对待自己的一样,去尊重,去呵护。尊老爱幼作为一种美德,体现了人们对整个社会老弱群体的关爱与爱心。这是家庭和睦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要素。 有难求人 老年人被侵权,不知道找谁,老龄办是老年人的家,但是具体找谁能帮助办理? 孔庆有 青岛市老龄办和各区市老龄办都有具体负责接待老年人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同志,市老龄办还专门成立了“青岛市老年维权中心”,中心设在延安三路228号6楼,由市老龄办权益处和岛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坐班,为老年朋友解决一些涉法、涉诉问题。联系电话83879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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