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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锤杀生父后冷静上网 与尸体同室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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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29 16:43:11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今日上午,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在市南法院宣判。今年3月11日,因学习问题起争执,15岁的姜某拿羊角锤击打父亲数下,又持水果刀连捅其喉部,致使父亲死亡。令人发指的是,弑父后姜某清理现场、洗澡换装、继续上网,并同父亲尸体相处长达20多天。今日,姜某一审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作案手段异常残忍

    姜某今年只有15岁,案发前他是一中学在校学生。今年3月11日2

2时许,姜某与父亲在成武支路附近的暂住处看电视。因为学习上的问题,父子俩发生了争执。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争执过程中,姜某顺手推了父亲一下,父子俩厮打成一团。盛怒之下的姜某突然从电视机橱柜中拿出一把铁质的羊角锤,向父亲的头部、面部击打十几下,连羊角锤柄都断了。两人继续撕打至阳台时,悲剧发生了:姜某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向父亲喉部连捅三刀,致其死亡。

    杀了父亲之后,姜某将地板及水果刀上的血迹清洗,自己洗了澡换了衣服。并从父亲口袋里掏出400多元钱,到网吧上网,去书店看书。期间,姜某曾回家中将电视机、手机等物品变卖,用于上网和生活费用,并多次回家睡觉。

    姜某的母亲住在辽宁,案发前已经和其父离婚。事发后,父子俩同时失去联络。姜某的叔叔与母亲于4月4日17时许从辽宁赶至青岛,来一探究竟。看到的景象让两人大吃一惊:姜某的父亲已经死亡,而姜某正在暂住处熟睡。接着,他们向公安机关报案。

    父亲嗜酒常训斥少年

    记者了解到,本案审理期间,人格调查员向法庭提交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查明,姜某自幼随父母生活,发育正常。 6岁在原籍上学,2004年随父母至青岛后继续上学,平时在学校表现良好,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初中阶段担任课代表和班级微机室管理员。后来,因家庭琐事、感情不和,他的父母协议离婚,姜某随父亲在青岛生活,母亲回原籍生活。由于父亲阻止姜某与母亲联系,姜某的母亲经常来青探望他。离异后,父亲其实很疼爱姜某,并尽量满足其物质生活需求。但是,双方感情交流甚少,因其父身有残疾,个性怪异、倔强,嗜酒,酒后经常对其进行训斥或殴打,并经常在夜间哭喊,不顾姜某正在睡觉。

    此外,人格调查报告中,还提到了姜某的性格。报告中称,姜某性格自卑、内向、偏激,对家人态度较为冷淡,从不与外人提起自己的家事。自初中开始迷恋网络游戏,每周都去网吧玩游戏,初中二年级时曾经为上网玩游戏旷课一周,尤其喜欢暴力性网络游戏。当时,姜某在社区表现较好,邻里关系融洽,无违法、犯罪行为。

    经人格调查员调查后,认为由于被告人姜某的家庭生活环境的影响,加之其性格内向,使其在心理上受到严重影响,亲情淡漠,发生本案系偶然事件,且作为监护人的被害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希望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姜某如实供述了杀害父亲的犯罪事实。经司法精神病鉴定,被告人姜某系在生理激情状态下作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上午10时许,市南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在宣判现场,一名带着眼镜的瘦高男孩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他尽管稚气未脱但表现得异常冷静,即便听到判决结果,他也没有显出太大的情绪波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宣判还未开始,姜某的母亲已经在庭外哭成了泪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的方针,结合本案的案情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市南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七年。 “姜某一案虽然是个极端的个案,但是此案应当给社会敲响警钟。 ”耿劲松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学校不能只注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的教育,还要特别注意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疏导;作为网吧经营者不能只追求经济利益,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阻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浏览不健康的内容,从而铲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暴力性网游是诱因

    “家庭的不幸、暴力性网络游戏的潜移默化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诱因。 ”判决书中,法官分析了姜某犯罪的成因。由于家庭的原因,姜某形成了自卑、内向、偏激的性格。平时沉溺于暴力性网络游戏,实质上是对心中不满的发泄,同时,暴力性网络游戏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其心智的正常发育。因其心理障碍得不到及时的疏解,终于因家庭琐事,在生理激情状态下将自己的亲生父亲杀害,其手段之残忍、处事之冷静与其年龄极其不相适应。记者了解到,通过庭审和法庭教育,姜某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王萌)

    法官释案 他的冷静异乎寻常

    “在我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这个案子是比较恶性的。”本案主审法官耿劲松告诉记者,在作案的整个过程中,15岁的姜某表现出异乎常人的冷静。当初开始受理此案的时候,法官对这个15岁少年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因素非常关注,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将很大的经历放在人格调查上,以分析这起恶性案件的犯罪原因。 “让我更感到意外的是,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姜某也非常平静。”耿劲松介绍,由于姜某的表现过于 “淡定”,法官们曾一度怀疑他的精神状态有异样。经过鉴定后,结果显示他的精神完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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