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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专家组首肯美“双反”立场 中国拟维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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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29 15:19:11 中国经营报-中国经营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就在美、欧及诸多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频举“双反”(反倾销与反补贴)大棒的同时,一则来自世贸组织的消息正在引起多数企业的广泛关注:10月22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发布了中国诉美“双反”措施争端的专家组报告,该报告支持了美国目前的“双反”做法。

    而在此之前,“双反”一直饱受质疑,因为作为贸易救济措施的“反倾销”与“反补贴”,一个是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一个是针对市场经济国家,两项措施并用涉嫌双重征税问题。“如果‘双反’规则得以在WTO通过,其典型的示范效应将直接影响到中国未来的贸易环境,这正是该案对于中美双方的深远意义所在。”

    10月26日,来自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消息显示,中国正考虑就世贸组织关于中美“双反”争端的裁决提起上诉。

    上诉:关键60天

    根据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中美双方各有60天的上诉期。专家认为:这60天对中国企业有着特殊意义。“在全球‘双反’浪潮不断的环境下,来自世贸组织的上诉裁决将直接影响到其他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态度。更明白地说,由于反倾销与反补贴双重关税的叠加力度,往往能迅速起到保护本国产业的目标,一旦WTO对此明确支持,将会产生极大的示范效应,各国对‘双反’措施的使用将更加频繁。”上海小耘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主任律师张毅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

    的确,就在此前数日,美国商务部刚刚做出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及铜版纸的“双反”损害终裁,其中,无缝钢管的反倾销税率高达11.25%~60.85%,反补贴税率则为35.17%。对强制应诉企业衡阳华菱钢管公司、天津钢管公司分别征收56.67%与13.66%的税率,两个税率叠加近100%。

    难怪美国贸易代表柯克在世贸专家组就“双反”案做出报告后大力宣扬,“这是受到不公平贸易影响的美国工人和公司取得的重大胜利”,并声称“奥巴马政府将尽力确保贸易补救法的落实”。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中国对外贸易研究部主任刘雪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WTO报告中支持美国对中国产品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对中方十分不利,并产生了不好的示范效应,很可能其他国家会加以效仿,加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中方将对专家组报告分析原因,做好上诉的准备,利用WTO规则保护自身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中方最早在向WTO上诉时曾指出,“美国错误地将中国产品制造者接受国有企业的投入或国有银行的贷款视做补贴行为”,但专家组并未认可这种说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际分析人士指出,这可能与中国对国际游戏规则思维习惯不熟悉有关,对于中国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这一关键而敏感问题,中国应诉部门必须要找到恰当的证据与说法,以释清这种嫌疑,否则,大量中国企业将在‘双反’大棒下在劫难逃。

    中国陷被动

    “目前,‘双反’的游戏规则根本没能盖棺定论,且不说美国国际贸易法庭的裁决目前正在面临美商务部向美上诉法院的上诉,同样,世贸组织的裁决也面临中国方面的上诉,一切只有等最终判决出来之后才有定论。”张毅告诉记者。

    10月26日,来自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消息显示,中国正考虑就世贸组织关于中美“双反”争端的裁决提起上诉。而来自中国商务部官网的声明也显示,“中方将‘认真研究’世贸组织发布的专家组报告,并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提起上诉。”

    中美“双反”争端起于2008年,当年7月,美国宣布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墨西哥的标准钢管征收2亿美元的关税。而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出口商还面临高达200%的反补贴税和高达265%的反倾销税。不仅如此,当时众多美国公司要求政府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2008年9月,中国就美国方面征收惩罚性关税问题向WTO提起诉讼,指出美方至少有12项违反了世贸规则。其中涉及的产品包括:圆形焊接钢管、薄壁矩形钢管、工程轮胎和黏合编织袋。

    然而,这场在WTO持续两年的争议,在专家组程序中将中国置于了“被动”局面,12项诉求中的8项被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驳回。美国方面表示:根据世贸组织发布的专家组报告, WTO小组也在大多数实质性和程序性问题上做出了不利于中国的裁定。不过,来自国际贸易领域的专家Steven告诉记者:“专家组的报告同时承认了美国商务部在这宗案件上采取的做法抵触WTO法规中的5个条款,同时认为对于此次挑战的‘双反’涉嫌双重征税的问题中国方面需要做进一步地努力。”

    WTO终决将影响中国贸易环境

    “不管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最终做出怎样的判断,WTO的终决将直接影响中国的贸易环境,因为WTO的裁决对更多国家的做法将产生影响力。”张毅向记者表示。不过,有意思地是,从中美的贸易历史来看,在2006年之前的许多年间,美国商务部一向把中国视做非市场经济国家,并未向中国进口产品征收过反补贴税。(编者注:一直以来,美国的反补贴只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而中国和其他一些被视为非市场经济的国家,一般被当做反倾销的对象,不适用反补贴措施。)为什么会在2006年后政策风向大转,不但开始频频使用反补贴措施,而且在仍把中国视做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同时,向中国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在本次诉讼中,来自中国商务部的态度显示:“尽管按照WTO的规则,允许进口国向倾销的产品或低于本国销售价格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但是,在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公平的国内价格以及倾销幅度都是不清楚的,所以正常规则无法适用,进口国要非常谨慎地计算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关税。显然,美国对反倾销税率的计算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双重税率。”

    那么,美国近年来在贸易领域的做法到底有着怎样的暗示,先是“双反”,后是“贸易救济法案”,难道背后仅仅是中期大选的“收买人心”?长期研究全球财富流向的国际大律师JOE告诉记者:“这与美国的长期战略有关,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早就指出,贸易是最终决定一国富裕程度的关键因素,贸易的诞生使得人们总能买到比自己生产更便宜的商品。美国深谙此道,并由此最早在经济上崛起于全球,但全球性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的发展尤其在贸易领域的作为引起了美国方面的警惕,因此,美国才会极力调整游戏规则,其意在于打击中国在全球贸易领域的锐意进取。”

    无独有偶,来自中国商务部的消息显示,在打击力度有甚于“双反”的贸易措施美国337调查(编者注:美国“337条款”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可对全行业产生毁灭性打击)上,已有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到中国企业。今年1~10月,已有16宗“337调查”涉及中国出口企业。中国已连续6年位居“337调查”涉案国家(地区)的首位。而这,正验证了美国在贸易领域对中国策略的系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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