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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男婴遭“拒治”夭折 三甲医院医疗资源受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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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27 13:55:37 甘肃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10月22日,甘肃新闻网以《平凉四家医院“拒治”烫伤襁褓男婴致其夭折》为题对平凉市泾川县一名6月大男婴遭院方“拒治”夭折的事件进行了报道。记者追踪采访中获悉,作为地级市--平凉最好的医院(三级甲等),平凉市人民医院烧伤科仅有两名医生,且“一位常年下乡,一位无资质”。

  8月23日,平凉市泾川县一名6月大男婴吕洋被开水烫伤后,家人在平凉市历经三个多小时辗转了四家医院,均被“没有专科烫伤医生”为由拒之门外,该男婴最终因抢救无效在平凉市人民医院不幸夭折。

  作为三级甲等医院,科室医务人员的配制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记者问起“按照规定,烧伤科应配备几名大夫”时,平凉市人民医院医务科长王志强称:至少在三到五人。

  平凉市卫生局负责医疗纠纷的一个陈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平凉市是个近230万人的城市,平凉市人民医院是经甘肃省卫生厅批准的地级市中两个“三甲”医院之一,目前市医院只有两名烧伤科医生,其中一名医生还没有资质,另外一名大夫下乡1年。市人民医院烧伤科没有大夫,这说明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和管理上的确存在问题。

  王志强告诉记者,这一事件发生后,该院抱着积极负责的态度,考虑死者家庭比较困难,拟定了一份《纠纷处理协议》,主动给死者家属补偿2万元。

  当记者问及补偿的两万元是依据什么标准时,王志强解释,主要是按照医疗事故责任划分,院方也只能承担30%的责任。然而,据记者了解,此起烫伤男婴夭折事件至今还没有任何部门认定为医疗事故。

  针对于此,平凉市卫生局负责医疗纠纷的负责人说,当时,平凉市人民医院打算只给15000元,但考虑到死者家庭比较困难,这才增加到20000元。

  于是,患者家属也提出疑问:如果是出于同情,医院每天都会遇到弱势群体,院方是不是每次都会如此的献“爱心”,这样是否有些出手过于阔绰。

  平凉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9年,现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陇东地区最大的医疗、预防、保健、急救和教学科研综合性医院。医院占地面积7.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这所医院承担着平凉市二百多万人民群众及周边庆阳、宁夏固原等市、县群众的医疗、保健任务。

  然而,就是这么一所在当地很有名气的“三甲”医院因无烧伤科医生,而使泾川县一名6月大男婴遭院方“拒治”夭折。这不禁让人不明白:这座230多万人口的城市,一旦发生重大火灾和相关灾情,这座城市的所有医院是否还有可能出现“拒治”烧、烫伤病人呢?这样的不幸是否还将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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