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公司时说好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提成,可我辞职后公司却以工程尾款没收到为由,拒绝支付我近1000元的提成。”近日,市民杨小姐向本报投诉南昌智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智达装饰公司)。
杨小姐称,她在南昌智达装饰公司做业务员。工作近半年,公司一直都按时发放工资。可今年5月初,杨小姐从该公司辞职后,却发现自己4单业务的提成没有发放。找到公司协商,公司称因工程尾款都还没有结清不能算完工,所以要等到尾款结清。 对此,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现在杨小姐已离职,公司应在杨小姐离职时将工资结算完毕,不应该将尾款没结清的风险转嫁给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