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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深圳人均住房达388平米:暴富神话成批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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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25 10:46:05 深圳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不数不知道,一数吓一跳,坪山新区23户申请者中有20户1979年之前在深圳出生的原居民,即使不是原居民,那么早就落户深圳的人怎么可能至今尚没有自己的物业呢?”昨天,市民周先生给本报记者发来邮件爆料。原居民或“老深圳”申请保障性住房,你有何看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的保障性住房复审名单中,你有无投诉或举报,本报报料电话83929999和邮箱wanbao7777@126.com继续欢迎你来

电或来邮件。

    记者调查:

    保障房复审合格名单 坪山新区原居民竟达86%

    记者粗略数了宝安、龙岗、光明和南山4区的保障房复审合格名单中身份证以“4403”(深圳户籍识别号码)开头的申请人。宝安区约有166户,龙岗区约有181户,光明新区约有26户,南山区约有218户,盐田区约有56户,而5区的总申请户数分别约为579、577、35、963、173。初步估算,原居民或“老深圳”比例分别占到总申请户数的28%、31%、74%、23%、32%,而坪山新区的原居民或“老深圳”所占比例则高达86%。

    因为没有有关部门提供的详细数字,记者昨天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把以上几个区的申请户数以及持有“4403”开头身份证的申请人给计算清楚,考虑到福田、罗湖两区申请人员过多,记者暂时没有计数。因是手动计数,可能在具体的数字上会有些许误差,但从比例上来看,应该相差不大。值得注意的是,在盐田区以及坪山新区和光明新区的申请者中,有一大半是于上世纪70年代在深圳出生,他们应算是深圳地地道道的原居民。南山区的则有不少是生于80年代后的“老深圳”,但有意思的是,一些70后的“老深圳”没有工作单位。

    对于原居民和“老深圳”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做法,部分市民表示理解,他们说,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但更多市民和网友则提出质疑,读者孙先生给记者发来邮件说:“出生在深圳或者父辈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已经在深圳了,居然到现在连一套房子都没有,怎么可能在许多原居民都有数栋房子的情形下,还有人连一套房子也没有呢?”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吴立民昨天傍晚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原居民的房子有些无产权证,相关部门到规划国土部门也查不到其资料,监管方面确实存在很大难度。

    各方看法:

    支持派:原居民也有困难的

    对于原居民或“老深圳”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情形,1976年出生在宝安西乡的黄先生给予了理解。他说,原居民指的是祖祖辈辈都在深圳生活之前有田有地的市民,总的来说,大部分深圳的原居民都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好处,但一些原来经济基础较差的原居民,或许也存在经济困难需要政府帮助的情况。此外,上世纪90年代进行的国企改革,使得部分“老深圳”下岗失业后生活也不宽裕。

    他同时表示,对于原居民或“老深圳”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目前尚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以自己为例,父母在西乡有物业,但自己结婚生子之后,把户口迁出来,父母的资料信息就没有了。所以对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在深圳的保障房申请者,相关部门一定要核查清楚,否则即使其父母名下有几套房子,他们也可以来申请保障性住房。

    严惩派:作假者应被追究刑责

    江先生在坪山新区政府部门工作,他向记者表示,当地人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房子出租,只是多少不同而已。对于经济条件差一点的可能是老房子,但这部分不到当地总数的10%。上世纪80年代前后落户深圳的市民多是做生意,基本上都赚了钱,仅从宅基地方面来说,原居民的资产肯定不止32万。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吴立民向记者表示,很多原居民不是一栋而是有几栋房,最关键的是他们有些人的房子没有产权证,监管部门在网上是查不到,这就需要挨家挨户逐个核查,不单是查他们的家庭还得查他们的亲戚。监管部门宁可让申请人晚一点入住,也一定要确保房子分给真正有需要的人。他建议,在保障性住房建成之后,不妨由人大等相关部门成立一个专门的调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查。

    另外,吴立民还主张加大对虚报申请处罚力度,“一些人利用自己工作岗位或人脉上的便利,钻保障房申请的空子,在现在房价高企的情形下,他们一旦成功便是获得巨大的回报。”他提出,保障房申请诈骗应该让相关部门追求其刑事责任。街道办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核实资料也应该负连带责任,为之前的失职负责任。区一级没有认真核实,使得一些人蒙混过关,一旦发现也应该要严肃处理。“只有加大违规成本,才能震慑其他效仿者。”

    各种现象:

    夫妻同为原居民

    在盐田区和坪山新区的保障性住房再审名单中,不少身份证号以“4403”开头的申请人可以算是地地道道的原居民,因为他们的出生年月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网友就评价:“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生在深圳,没有分到一亩三分地还真是让人费思量。”

    坪山新区一名申请编号为SL8010061000002的申请人廖某苑,生于1966年,丈夫与其同年,也在深圳出生,两人育有一子,但他们2008和2009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则分别只有5226元和8392元,家庭总资产申报只为11700元。廖某一家目前居住在坪山新区坪山中兴东区四巷某号,但该处房子是其租住的还是其父母的?我们尚不得而知。

    没工作却有收入

    更为奇特的是,一些作为“老深圳”或原居民的申请人为单户,没有父母也没有子女也没有结婚,其未填报工作岗位,但却有收入和资产。如身份证号为4403011971的申请人丁某和身份证号为4403011969 的刘某香均是单户,但两人名下均各有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总资产。

    事实上,还有经历更为复杂的申请人。申请编号为SL4060041000005的申请人张某军1969年出生,目前离异带着一个儿子。但他现在的工作单位在广州,儿子也在广州上小学,他登记的居住地为下梅林锦林新居某房。连记者也觉得糊涂,他一个人带着儿子在广州,如果下梅林的房子是租的,他为什么要花这笔“冤枉钱”呢?

    孩子都参加工作就是“没房”

    在原居民或者“老深圳”的申请人中,身份证号为4403011959的曾某强已是知天命之年,他女儿也已经参加工作,自己目前也在岗。有网友好奇:“没有房子,这么多年是怎么挺过来的?”

    身份证编号4403011979的申请人李某威目前供职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其妻子在一家有港资背景的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对于其申请保障性住房,有网友表示应该给予“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不少生于70后、80后的“老深圳”和原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甚至还有个别目前失业。市民方女士就是上世纪80年代生于深圳的“老深圳”,她说,从自己求学和参加工作的经验来看,同龄的深圳人不至于“沦落”到这一步。

    没工作也不回户籍所在地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原居民或者“老深圳”中,有相当一部分为夫妻一人失业或两人均失业。但细看其资料,仍能发现一些让人生疑之处。

    比如身份证编号为4403011965的申请人冯某鹏上世纪60年代出生,在申报表中未填写工作单位,他户籍所在地为 沙河街道,但他目前一家居住在龙岗区布吉德兴花园德春苑一栋B座某房。有市民向记者提出疑问:“在2000年左右,不少在特区内买不起房的人都纷纷购买紧邻布吉关的德兴花园,这名申请人该不会是在那个时候买了那里的房子吧?否则他怎么现在没工作还住在那里,而不回户籍所在地?因为理论上来说,回户籍所在地,和亲戚朋友住在一起可以互相照应啊!”

    ■ 相关新闻

    “老深圳”人均住房高达388平方米

    深圳晚报记者易红梅报道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老深圳”人均住房高达388平方米,而非深户常住者人均住房仅10平方米,两者相差近40倍。“老深圳”的房产大多数为批量抢建的小产权房,暴富神话成批上演。

    据报告显示,目前占深圳常住人口26%的户籍人口住房条件很好,拥有深圳户口的“老深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88平方米、住房自有率高达99%;但占全市常住人口74%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及未纳入统计的近400万非户籍流动人口居住水平极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为10平方米和6平方米。这与“老深圳”相比,分别相差了将近40倍和60倍。

    ■ 网友声音

    “关于保障性住房,我认为应该每年进行审查,因为现在贫穷不代表以后也贫穷,得每年定期审查,那些脱贫致富的应该把房子让出来。” ——陈先生

    “单纯罚款也不行,有钱人不在乎,他们更怕名誉受损,如果是被公诉坐几个月牢的话他们就怕了!”——heson8848(记者 易红梅/文 陈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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