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留下一栋待拆迁的老房,而正是这座房子让一家七口闹上了法庭。兄弟四人瞒着大姐二哥将140平方米的旧房以4000元的价格折现给了老五任某,而老五任某却瞒着妻子宋某没有变更土地使用证,宋某一纸诉状将任某和兄弟几人告上法庭,这时蒙在鼓里的老大老二才得知父母的房子已经被卖掉,他们的继承权也悄无声息地被亲兄弟转了出去。 升值旧房让夫妻反目 原告宋某和被告任某是夫妻关系,任某共有六个兄弟姐妹。 1998年之前任某的父母双双过世,在李沧区上王埠村留下了一处经过加盖的140平方米的老房,兄弟几人商量后决定将房屋以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任某和妻子宋某,任某将现金交给自己的兄弟,而他和妻子宋某则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这一系列的变动宋某和家人都立下了房屋处理协议,随后夫妻俩将该房屋进行出租。 2010年初,两人因生活原因起诉要求离婚。离婚的原因则是因为任某没有配合妻子变更土地使用证。正在夫妻俩打官司的时候,任某的大姐和二哥才得知原来其他兄弟瞒着他们将父母的房屋转让给了老五,两人便又一纸诉状将原告宋某、被告任某及其他兄弟一起告上法庭。 李沧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了判决,认为1998年的协议有效,这处房屋归原告、被告以及被告任某的大姐和二哥四人共同所有。经过房屋鉴定,按照房屋法定的32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算,这处当时仅花费4000元转让的房产如今已价值27万元。 房屋纠纷案件量见涨 “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一段时间内房价飙升的话,涉及房地产纠纷的案件数量也会上升。如果房价上涨趋缓,相应案子数量也出现一个停滞期。”四方法院法官昨告诉记者,在巨大利益面前,亲属之间因房产问题闹翻,进而全家上法庭的案例特别多。 黄岛法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随着开发区“旧村改造”工作的深入推进,近年来开发区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很多案例中,家庭代表与社区签订拆迁协议后,因家庭内部在拆迁利益分配上出现分歧而引发诉讼。还有一种情况是,房屋产权登记所有人取得拆迁利益后,其他房屋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如实际居住使用者、房屋继承人、出资建房者等,又开始主张分配拆迁利益。 房产案三年“三级跳” 黄岛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以来,黄岛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553件,其中2008年170件,2009年就上升至236件,2010年仅上半年就收案147年,同比上升36.5%。其中,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数量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稳居各类型房产案件首位。其中,2008年,该院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仅23件,去年暴涨至79件,今年仅上半年就已收案44件。 在四方法院情况类似,法官昨日介绍,今年截至目前,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案件已经超过200件,类型涉及房地产买卖、确权、拆迁安置等。而在2009年全年,房地产纠纷数量是280多件。在2008年,同类案件数量只有150件左右。(记者 王萌 王婷 通讯员 王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