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刊文质疑“陕西华阴灾后重建款被挪用”问题,陕西省代省长赵正永批示要求核查此事。陕西省审计厅经查认为,华阴市的移民迁建款是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使用的,未发现挪用、滥用的问题。 中省部门已做结论 整体异地搬迁难以实现 《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刊登了关于“罗夫河决口背后5856万灾后重建款的"旅行"”的新闻后,省政府领导 2003年8月华阴市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后,国家发改委安排华阴市移民异地迁建中央补助资金5906万元,专项用于华阴市11个行政村3474户整体异地搬迁,资金使用原则为“不迁不补”,按工程进度付款。该笔资金于2004年3月下拨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于11月将其中的1188万元拨付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财政局于12月将其拨付华阴市财政局。在华阴市移民迁建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大多数群众不愿意异地搬迁,加之华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力度不够,制订的搬迁实施方案可行性差等原因,整体异地搬迁难以实现。截至2006年2月底,仅搬迁80户,使用补助资金136万元,华阴市财政局账户结余1052万元。 迁建款调整用于防洪工程 不存在挪用滥用 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经调研后,将原下达华阴市移民迁建工程中未使用的中央补助资金5770万元(包括省财政厅未下拨的4718万元,华阴市财政局账户结余的1052万元),调整用于华阴市方山河等5项防洪工程。 2008年5月,省财政厅将4718万元补助资金拨付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财政局于6月将该笔资金拨付华阴市财政局,华阴市财政局于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将该笔资金连同结余的1052万元共计5770万元,拨付给方山河等5项防洪工程建设单位——华阴市移民防洪保安应急工程办公室。加上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中、省拨付华阴市方山河等5项防洪工程款共计6770万元。截至2010年9月19日,方山河等5项防洪工程实际支付款项5953万元,结存817万元。省审计厅认为,华阴市移民迁建项目和防洪工程项目是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未发现挪用、滥用的问题。 新闻回顾:陕西华阴发放5千万灾后重建款 灾民到手只50万 东方网消息:2004年,国家下拨5906万元紧急灾后重建款,两年过去了,真正发到灾民手里的重建款只有50万元。而在此期间,华阴市却耗资1600万元建起了市委、市人大新办公大楼。(记者 韦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