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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推行任前廉政考试制度 不合格不予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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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22 14:43:34 台州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10月16日下午,在温岭市纪委会议室,3名尚在任前公示期的拟提拔副科级干部正在像学生一样,认真做题。这是温岭首次举行科(局)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成绩直接影响其上任与否,今后,通过廉政考试将成为每一位干部上任的必要条件。”在场一位温岭市纪委的“监考老师”告诉记者。

《温岭市科(局)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暂行办法》于今年9月10日正式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考试领导小组颁发《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合格证书》,温岭市纪委、温岭市委组织部分别将考试成绩载入干部档案。“所有副科(局)级领导干部任前都要参加这项考试,只有通过考试拿到《合格证》的,才能上任。”温岭市纪委副书记莫灵芝介绍,成绩不合格的,暂缓提拔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予提拔任用。“以考促学,让干部更加扎实地掌握廉政知识,了解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任前廉政考试的题目涵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80分合格,具有一定的难度。当天下午,3位“考生”全都通过考试,得到了90分以上的好成绩,但是“考生”们无一例外觉得遗憾。“拿到100分才算是真正的合格。”其中一位“考生”告诉记者,以后还要继续学习廉政知识,并时时自省,确保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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