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在城阳开废品收购店的崔某夫妇发现丢失了3000元现金,恰巧遇到偷铁来销赃的13岁男孩小夏,夫妇俩怀疑他偷钱,强行将他捆绑拘禁10余个小时,最终,小夏靠自己的小聪明逃脱报警。记者昨天获悉,崔某夫妇因非法拘禁罪分别领刑。 偷铁卖钱小鬼被诬偷钱 据了解,家住流亭的小夏今年13岁,上初中,从小不听父母管教,经常偷着外出上网,还在社会上认识了早早辍学比他大两岁的小纪,两人经常 遭拘禁招供谎称有同伙 “我偷了钱还能在这等你们回来?”小夏很委屈,拒绝承认偷钱,崔某的妻子打了他一耳光,又用鞋打他的头。“不说钱在哪,就把你关起来。”崔某也在一旁威胁。为了免受皮肉之苦,小夏只好承认偷钱,还编造和同伙小纪偷钱的事实,并谎称小纪在网吧上网,以此支开崔某夫妇。崔某夫妇立即带着小夏一路打车来到小夏居住社区,连续找了四家网吧,没有找到小纪,晚上11时许,夫妇俩又将小夏带回废品收购店。 咬断电线机智脱身报警 回到废品店后,小夏被崔某夫妇带到另一个房间,让小夏躺在一张床上,用一根绿色塑料皮的电线绑住他的双脚。第二天早上7时许,为防止小夏逃跑,崔某妻子又拿了一段电线把他的双手绑住。“小纪这时肯定在网吧,不信你们去找找看。”上午9时许,小夏又设计企图支开夫妇俩。待崔某夫妇走后,小夏用牙齿将捆在手上的电线咬开,解开绑脚的电线,顺着后窗爬出逃走。从晚上11时被拘禁,到上午9时脱身,整整被拘禁10余个小时。脱身后,担心崔某夫妇再次找到他,小夏一直不敢回家,下午2时许,打电话报警。 钱没要成夫妇俩先蹲监 城阳警方接到报案后,将涉嫌非法拘禁的崔某夫妇抓获。法院审理认为,崔某夫妇以捆绑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另调查,一年多前,崔某曾因收购赃物,被判掩饰、隐瞒犯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最终,法院判决,崔某执行有期徒刑1年零四个月,处罚金1万元,崔某的妻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记者 王涛) 说法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