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代理商杨丽从洛阳春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春都”)购进的几批次火腿肠系列产品,相继出现胀袋、发臭等现象,而厂家召回问题产品缓慢一事,引起厂家的高度重视,该公司两名部门负责人已被免职。另外,杨丽已向太康县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洛阳春都”赔偿其各项损失20万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9年8月以来,杨丽与“洛阳春都”签订销售合同,由杨丽在太康独家代理销售该公司产品。但今年3月份以来,杨丽从该公司购进的数批次火腿肠系列产品相继出现了胀袋、发臭,有的还有生蛆现象。杨丽说,她多次与厂家联系,要求厂家迅速派人来太康调查并处理,但公司有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今年8月份,杨丽把该公司投诉到太康县工商局。后来,虽然厂家派人来了,但召回产品缓慢,造成杨丽与乡镇经销户产生诸多矛盾。 该事见报后,引起厂家领导高度重视,10月5日,该公司派人到太康与杨丽进行沟通协调,并向杨丽表示了歉意。由于该公司肉制品公司在太康产品质量问题上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决定免去宋某、魏某公司肉制品事业部总经理和营销总监职务。 10月10日,公司又派代表王利铭到太康,就问题火腿肠召回等事宜与杨丽进行沟通协调。昨日,记者致电王利铭,咨询问题火腿肠召回情况,王说,他们有一个姓郭的经理一直都在召回产品。但对记者询问的目前公司又召回多少件产品,王却说不清楚。 “在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不是积极召回问题产品,而是停止向我供货,寻求新的代理商,向新的代理商提供货物并在太康境内销售。”昨日,杨丽说,“我只有走法律途径了。”线索提供李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