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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机将油门当刹车 路口三连撞两车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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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0 08:54:52 烟台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14日13时许,招远市区天府路与泉山路路口处,发生三辆轿车连续相撞的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罪魁祸首”是司机醉酒驾车,犯了迷糊,一脚踩到油门上,将前面两辆正等待红绿灯的车顶了出去。强大的冲击力将两辆车整得“面目全非”。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三辆轿车在灯控路口处连续追尾。秦某驾驶的蓝色轿车与前方张某驾驶的灰色汽车相撞,而在秦某的撞击下,张某的车又与前方的温某的黑色汽车相撞。民警对

秦某询问时,秦某满身酒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浓度达到1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询问后得知,司机秦某因喝酒导致大脑麻痹,错将油门当刹车,一脚踩下去之后,径直冲着停在前方的两辆车而去,才导致了三连撞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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