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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一年来岛城楼市变迁:压抑下的复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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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19 05:50:37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潜在的需求很巨大?

    “我们在八九月份做了个调查,购房信心不确定者占了一半还多,这部分人肯定是需要房子的,只是他们纠结于现在该不该买,能承受总价多高的房子?谁都希望在最低点买下房子,但谁也不知道最低点在哪儿?”青岛今鹏翔投资有限公司CEO修方舟表示,从这个调查可以看到,潜在的需求是十分巨大的。“随着税费、利率的调高,以及开发商操作的规范,炒房的成本太高了,尤其是对一些小

炒家来说。”修方舟说,炒房空间急剧压缩,炒房的比例下降了很多。

    自今年4月份起国家及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4月17日

    国务院发布 《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4、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4月26日

    青岛出台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简称青岛 “新14条”):1、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2、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之日起10日内,必须在“青岛网上房地产”和售房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7月21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调控政策:

    1、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回至30%;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回至40%。

    2、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公积金贷款五年之内(含五年),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3、对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

    9月29日

    国务院再次出台调控政策:

    1、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2、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3、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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