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在部分区县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吉林省长春市通过建立有效资金保障机制,探索性解决“以药养医”问题。
据介绍,为了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长春市建立了“721”资金保障模式,即县(区)级财政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总额的70%拨付专项资金。20%的资金保障由各级政府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来实现。另外10%的资金,由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劳务费和医疗机构自身的医疗服务费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