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唐小平14日下午向记者表示,根据CEPA协议,广州方面对香港医护人员到广州开诊所是很欢迎的,如果开诊所之后,能达到国家卫生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的标准要求,我们会欢迎他们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为广州市民提供服务。 据了解,港澳服务提供者如符合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以及中国《执业医师法》等规定,可在广东省设置独资门诊部。港澳服务者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具有香港或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或澳门行医满5年,或在两地连续行医合计满5年,或者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可独资设置门诊部。 同时,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有关规定的法人,可独资、合资或合作设置门诊部。 唐小平说,目前为止,香港医护人员来广州开诊所的不是很踊跃,他们可能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原因,譬如医疗机构来之后的经营和运作等问题。唐说,“而我们政府部门是欢迎的,不存在障碍,只要有人提出来,我们会尽量、尽快报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