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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协:三星电视歧视我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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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15 09:33:23 时代商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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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5日,刘军和丈夫从鞍山市铁西区一家十分有名的家电专卖店购来一台46寸的三星液晶电视,花了16999元。今年5月初,电视屏上出现了红色道道。刘军将电话打到三星中国售后服务部,对方告诉她只能找三星鞍山的修理部门解决。

  三星鞍山的售后维修人员上门来说需要花6000元换屏。原来,三星公司的规定,在中国主要部件保修三年,但液晶屏并没有算在主要部件之内。几经周折,刘军一家来到鞍山铁西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刘军的电视问题总算有了结果。10月10日,记者接到三星北京总部的电话,电话说,虽然节后他们还没有上班,但记者采访鞍山消费者刘军一家的事情,已由鞍山售后方面反映到他们北京总部。这位负责人明确地告诉记者,三星北京方面已做出决定,满足刘军的要求,为其换一台新的三星46寸液晶电视,但现在具体还没确定下哪个型号,因为他们觉得,刘军的那台电视厂家早已不生产了,一定要给他们换一台功能及各方面都比现在的这台好些的。

  记者刚放下电话,刘军的电话马上又打了进来。听得出,她此时的心情要比以前接受采访时好了许多,但还带着气愤。她告诉记者,鞍山的售后人员对她说:“你不要再找记者了,这样对你没有一点好处。”话语中带有威胁。刘军则回答:“不是我找记者,是记者找的我。如果你们的电视没有毛病,如果你们售后维修政策没有缺陷,记者何苦找到我?我还嫌麻烦呢!”

  可为消费者挽回上亿损失

  采访中,辽宁消协投诉部主任冯增文向记者介绍说,省内消费者因显示屏出了问题进行维权的案例,近几年已出现几起,三星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且厂方和售后方在出了问题之后总是避重就轻,消费者苦不堪言。于是,省消协决定就三星的问题开听证会。

  听证会对案件的要求十分严格,一是要求即时性;二是要求典型性;三是要求完整性。经过十分复杂的案件搜集和筛选,决定选用鞍山铁西区的三起案件。案件确定后,就是周密的策划和前期的准备工作,首先在媒体策划上进行前期预热,与央视到鞍山实地采访。“前期采访工作出色完成后,我们便开始与专家学者的沟通工作,整理听证会背景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让专家和学者全面了解听证会的案由和要达到的目的。”

  听证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三星、索尼和LG、松下、东芝等相继调整了在华的“三包”政策,使全中国的消费者受益。“最保守估算,这次听证会的成功,可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上亿元,可展望的成果将更加丰富。”冯增文说。

  这场胜利真是来之不易

  “这是一场艰难的胜利,这场胜利来之不易。”辽宁省消协秘书长齐本义这样说。辽宁省消协的这次成功,感动了太多的消费者,这是一场当之无愧的受益于全国人民的行动。

  采访时,也有人这样对记者说:“消协部门总算干了件大事。”在他们看来,全国各级消协部门也只能是遇到投诉时,起到消费者与厂家的沟通和调节作用,他们手里没有强制性的手段。可辽宁消协的这次听证会,为消协部门做了证明。

  冯增文对此深有感触,他把这次的“三星屏保事件”的起因,归于外资品牌对中国消费者的一种歧视行为。他说,这种歧视行为的成因,是中国在家电方面的监管范围、监管力度、威慑力、罚则上还有很大缺陷。

  冯增文说,在家电的消费歧视方面,例子实在太多。去年5月,飞利浦在中国召回6000个咖啡壶,在美国、加拿大市场可以进行换机处理,而在中国市场消费者只能维修,不能退换;三星旗下一款双开门冰箱去年在韩国发生“自爆”事件,随后在全球召回,而在中国市场销售的6个型号冰箱召回则比韩国和欧洲市场要明显“慢半拍”。

  冯增文说,好在,国家前不久公布了《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因“从无到有”,意义更为引人关注。

  再说这次与三星较量的胜利,冯增文也说,开始时心里也不是很有底。他们知道,早就想“改一改”外资企业的规矩,但还是因种种原因没有成功。

  辽宁这次算是开了个先河,估计有了这次行动,其他省份遇到相似问题时也会这样去做。最关键的是,辽宁的这次行动,意义不仅限于为消费者挽回多少损失,而是提醒更多的外资企业,不能再对中国进行消费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