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一驾校宣传:“我校学费中包括从第二步到第八步之中的全部费用,一次性透明收费,绝无再收费的情况。”但是,天津第一驾校的学员刘先生却因为缺考一科,被驾校要求收取600元误考费。
天津第一驾校网上宣传一费制 学员:车没怎么练 缺考竟收误考费600元 刘先生于2009年8月在天津第一驾校报名学车,报名时,驾校承诺“一费制”,一次性收费2750元,包括了考试费用,谁知没过多久,又收取了250元路考仪费用,更让刘先生觉得离谱的是,缺考一科还要按天收取误考费。 6月20号左右,刘先生接到驾校来电,通知他6月25日去考设施项目,但刘先生因工作原因没有参加考试。7月13日,他再次接到驾校教练的电话,问他7月21日能否考试科三项目,如果去考试要交600元的误考费。 刘先生很诧异:“6月份让我去考试,但是设施项目我一次都没练过,报名至今,仅练过4、5次车。我因为工作走不开,所以不能参加考试,而且我已经提前给驾校人员打电话说明了情况,怎么又出来一个误考费呢?” 刘先生觉得这钱交的有些冤枉,于是又和驾校的校长于教练联系,于教练却说误考费不交考不了试。“我问于教练这部分钱谁收,他说驾校收。驾校有权收这部分钱吗?还有这样做合理吗?这不是乱收费吗?和他们沟通多次,至今也没人给解决。”
驾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驾校:条款驾校自定 为维护驾校与学员利益 根据刘先生所提供的信息,帮办员联系了天津第一驾校河东区校长于教练,于教练却说,很多学员不把考试当回事,学员缺考会影响其他学员考试及练习,驾校为了规范秩序和生存,所以制定该处罚条款。驾校学员因个人原因缺考,如想继续参加考试,必须交付每天30元的误考费,该条规定是天津第一驾校制定,并写入了培训协议中,学员已经签字同意。 在天津第一驾校培训协议中,第九条《违约责任》第4款写着:因乙方原因(如不按通知培训或考试、考试不合格、补考等)超过议定的培训时间,如乙方仍自愿继续参加培训,由甲方以自然日每日收取30元(法定节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训日除外)。 对于于教练的回答,刘先生进行了反驳,“首先,原因不都在我自己,我根本就没参加过设施培训就让我去考试;其次,我是请假的,而且这个条款并没有说明所谓的误考费;再次,议定的培训时间没有明确,协议上的准考证有效期限为两年,我认为议定的培训期是两年内。” 律师:要分清责任,条款并适用于该案例 关于驾校收费问题,天津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科长表示,驾校收费已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己制定。 针对此事件,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郭律师解释,首先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如果驾校没有按约定为学员提供相关课程的教育服务,学员有权利不交误考费,但如果是驾校已提供相关课程教育服务,而学员自己没有去上课,那责任在学员自己。 驾校规定的该条款说明的是学员要想继续参加培训,就要交继续培训的费用,正如大学课程挂科需要重修,也要交重修的费用,条款的订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驾校拿该条款作为理由收取误考费,是不适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