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家住盐步富华村附近的卫先生向本报记者报料称,自己孩子所就读的兆嘉苑幼儿园在放假完后需缴交10月份的保教费和伙食费,不过10月份因为放假上学时间少了1/4,上学的费用却“一分不能少”。而园方解释称,不退伙食费是冲抵了之前为孩子买礼物等一系列花销。对此,南海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幼儿园的这种作法涉嫌违规,本月放假期间的伙食费按规定要退还给家长。
家长:放假一周还照收伙食费? “为啥十一放假孩子都没回幼儿园,可是放假期间的伙食费都不能退呢?”昨日,家住盐步富华村的卫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昨日上午去幼儿园缴纳保教费时,被告知仍要缴纳600元的费用。“这笔收费包括150元每月的伙食费和450元每月的托费。”卫先生表示,自己向园方提出疑问,但却被告知“退钱不可能。” 昨日,记者以家长身份咨询了该幼儿园的老师。该老师表示,本月确实按照平时的收费标准收取了保教费和伙食费,但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按照托费标准只是付了周一到周五的费用,之前好长一段时间,本来周六是休息的,但是孩子可以自由选择回学校自习,按规定我们可以多收每月100元,但一直没收。”“那么周六没回幼儿园‘自习’的孩子怎么办?”该老师称,此前有很多节假日,例如圣诞节、中秋节给孩子送了礼物,这笔费用就由本月的伙食费补还。 “十一”长假,其他幼儿园的收费是否有减免?记者致电咨询了禅桂地区多家幼儿园了解到,大多数幼儿园采取的是退回部分伙食费用(按日计)的做法,至于托费则按一个月的标准照收,也有个别幼儿园表示因为退还伙食费比较麻烦,因此将这部分费用冲抵到其他支出中。 教育部门:伙食费不退还涉嫌违规 “幼儿园这个月假如不退还放假部分的伙食费,就涉嫌违规。”南海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按照规定,托管费是按月收取的,因此十一长假部分的托费不必退还。“但伙食费是按日算的,按规定一定要退还给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