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冬征兵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其中,征集对象主体调整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 。 变化一 征集主体高中以上文化青年 与以往不同,今年的征集主体由去年的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调整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对今年上半年预征的大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兵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也可按此原则办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 变化二 报名方式 大学生首度网上预征 据介绍,今年是大学生网上预征的第一年。同时,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为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坚持全程公开,择优遴选。 征集年龄:男青年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0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时间 11月1日开始 今年征兵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征集。整个征兵分为四个阶段:10月底前完成征兵部署准备阶段,11月1日开始进入征集、体检、复检和政治审查工作阶段,12月1日到9日为审批定兵、办理入伍手续、新兵起运准备阶段。12月10日到12月31日新兵运输阶段。 据了解,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10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为确保征兵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征兵工作一经开始,除高等院校毕业生外,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不得作为预征对象;非预征对象不得参加政审体检;体检、政审或学历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为定兵对象。 预征人员入伍前要通过四道关:政审关、体检关、学历关和审批定兵关。其中,学历关尤其重要,文化条件将作为一条硬指标,决定入伍的成败。征兵办公室会采取查毕业证、查考试成绩、查毕业时间、查学籍档案等办法,对应征青年的学历进行严格审查,假文凭、假学历等问题将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