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任何持有问题乳品的单位和个人,凡在9月30日前上缴的,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不上缴的,将受到严厉处罚。 前不久,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在辖区发现一些问题乳品,为彻底清除问题乳品,自治区工商局在全区展开清剿。要求所有生产经营部门、餐饮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销售、藏匿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未经检验的含三聚氰胺的乳品。广大群众和所有生产经营者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质监部门投诉举报,对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奖励。自治区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自治区质监局举报电话:12365;自治区卫生厅举报电话:0471-6920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