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慈毅 中国历史文献中有关钓鱼岛的记载 据史料显示,钓鱼台、黄尾屿、赤尾是1372年由出使琉球的明朝使者杨载发现的。1403年出版的《顺风相送》航海图中曾提及“钓鱼屿”的地名,该史料现藏于英国牛津大学鲍德林图书馆。而1534年明朝琉球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的记录更为详尽。这里所说的琉球就是现在日本的冲绳县加上鹿儿岛县西端部分岛屿的范围。在1879年以前,本是一个 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恰好位于中国册封使船经驶的航道上,在当时称之为“针路”。出使琉球国的航行,少不得以这些岛屿作为航标。据陈侃《使琉球录》记载,琉球册封使一行于1534年5月5日祭海登舟启航, 至八日,出海口,一望汪洋矣。顺风而微,波涛亦不汹涌;舟不动而移,与夷舟相为先后。……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 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是明朝使臣陈侃,还是同舟的琉球人,都是以“古米山”作为抵达琉球的标志的。使船自中国福州启程,经过数岛“针路”,日夜兼程,直奔琉球,故有“过”之疾;而一见到“古米山”,琉球人雀跃是因为舟船已进入琉球海域,故有“达”之喜。因此,先前所过四岛明显不属于琉球。 然而,陈侃一行的册封使船当晚并没有能够在古米山停泊。由于海风骤变,使得船难以靠岸,船上诸人又不听掌舵人言,以致使船漂离失所。5月16日晨起,虽已风平浪静,但四望惟水杳无所见,全船人甚是忧虑。于是,陈侃令人爬上桅杆察看,那人说远处有一山巅微露。陈侃便问琉球人,琉球人答曰:“此热壁山也。亦本国所属,但过本国三百里,至此可以无忧。若更从而东,即日本矣。”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亦本国所属”和“若更从而东,即日本矣”两点。第一点,琉球人是对照11日见到的“乃属琉球”的古米山而言,故用“亦”字。第二点,热壁山是琉球国与日本国的界山,过了热壁山往东便是日本国。关于第二点,陈侃在“为出使海外事”的题奏中还特别作了说明:“漂过琉球国交界地方,名曰热壁山。” 从陈侃记录的文脉中可以看出,在作者的意识中,十分明确地将包括赤尾屿在内的海域视为大明属地。 我们再来看看清朝使臣的记录。1722年,副使徐葆光在其著书《中山传信录》“针路”一节当中这样写道:“琉球在海中,本与浙闽地势东西相值”。接着,徐葆光又引用了琉球国大学者程顺则所著《指南广义》的“针路条记”: 福州往琉球,由闽安镇出五虎门,东沙外开洋,用单(或作乙)辰针十更,取鸡笼头(见山,即从山北边过船。以下诸山皆同),花瓶屿、彭佳山;用乙卯并单卯针十更,取钓鱼台;用单卯针四更,取黄尾屿;用甲寅(或作卯)针十(或作一)更,取赤尾屿;用乙卯针六更,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用单卯针取马齿,甲卯及甲寅针收入琉球那霸港(福州五虎门至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琉球归福州,由那霸港用申针放洋,辛酉针一更半,见姑米山并姑巴甚麻山;辛酉针四更,辛戌针十二更,干戌针四更,单申针五更,辛酉针十六更,见南杞山(属浙江温州);坤未针三更,取台山;丁未针三更,取麻山(一名霜山);单申针三更,收入福州定海所,进闽安镇(琉球姑米山至福州定海所,共五十更船)。 括号里的内容都是徐葆光加的注。这里特别要提出的是其中的两处。一是注明了姑米山为琉球西南界上的镇山,这就清楚地说明,中国和琉球的分界是在赤尾屿和姑米山之间。二是注明了归路上的南杞山属浙江温州,也就是说见南杞山就等于进入了中国海域。 日本历史文献有关钓鱼岛的记载 徐葆光出使琉球时,当时的琉球国王尚敬出示琉球地图命下臣程顺则为图径丈,略定东西南北方位,注明三十六岛土名,并请徐葆光为之审定。是故,徐葆光知“琉球属岛三十六,水程南北三千里,东西六百里,远近环列”。 更重要的是,当时制作的琉球国地图不仅注明了陈侃《使琉球录》中提到的“乃属琉球”的姑米山为琉球国西南方界之镇山,而且还明确了奇界岛为琉球国东北最远之界,八重山为琉球国极西南属界。可见,在当时琉球王国的属地只包括以土名命名的三十六岛,从来都不包括用汉语称呼的钓鱼台、黄尾屿和赤尾屿。 1719年,日本琉球学研究的先驱新井白石在其著作《南岛志》的“地理”部分中,以大岛为琉球国北界,鬼界岛为琉球东北极界,波照间岛为琉球南界,与那国岛为琉球西界。而1878年日本出版的《冲绳志》卷一的“地理志”中也写到,琉球诸岛,西与福建泉州相对,西南与台湾岛相接,东西与太平洋相连,大小三十七岛(包括冲绳本岛),冲绳为其首府。同时也注明波照间岛为琉球南界,与那国岛为琉球西南界。 以上史料表明,琉球的属地从来就不包括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而1785年日本出版的著名兰学者林小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更确切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此书共有五张制作精细的地图,与现代制图法一样以颜色划分区域。琉球国及其属地皆用橙黄色,邻接琉球的日本部分用淡墨绿色,而邻接琉球的中国部分则是用粉红色来表示。以色区分,哪个岛属于哪一国或哪一地区,泾渭分明一目了然。 在书中琉球国地图上标明了中国册封使船赴琉球国时的往返航线针路,即航线。处于使船前往琉球针路上的岛屿一共有五个岛,依次为:花瓶山、彭佳山、钓鱼台、黄尾山及赤尾山,处于回程针路上的岛屿也是五个岛,依次为:南杞山、凤尾山、鱼山、台山及里麻山。这些岛屿的颜色与中国福建、浙江部分一样,同为粉红色;而姑米山则与琉球国的部分一样,为橙黄色。从这张地图上也可看出,南杞山是回程路上进入中国属地后的第一个岛屿,这与徐葆光《中山传信录》中“南杞山属中国浙江温州”的见解相符。反过来也证实了同为粉红色的赤尾山是去程路上最后一个属于中国的岛屿。 硫球海沟与中外之界 出使琉球国的册封使节在其记录中常常提到“沟”或“黑水”。如,明朝夏子阳《使琉球录》,1606年5月27日条:“是夜,风急浪狂,舵牙连折。连日所过,水皆黑色,宛如浊沟之积水,或又如靛色。忆前使录补遗,称去沧水入黑水,信哉言矣”。 清朝汪楫《使琉球杂录》卷五,1683年6月25日条:“见山,应先黄尾后赤屿,无何,遂至赤屿,未见黄尾屿也。薄暮过郊或作沟,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问:‘郊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于何辨?’曰:‘悬揣耳。’然顷者恰当其处,非臆度也。食之复兵之,恩威并济之义也。” 还有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后海行日记》1720年2月20日条:“是日,海水见绿色。夜过沟,祭海神。”又有周煌《琉球国志略》卷之五记载说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古称沧溟,又称东溟。”再有齐鲲的《续琉球国志略》,1808年闰5月13日条:“午刻见赤尾屿。又行船四更五,过沟祭海”。 以上记录所提到的“沟”就是今日我们所说的琉球海沟。琉球海沟深二千多米,位于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屿之间,东北端与日本海沟相接,西南与世界最深处的马里亚纳海沟相连,从地理上将琉球群岛与中国大陆架截然分开。而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却与台湾岛一起,都坐落在水深只有二百米的中国大陆架上。由于大陆架与琉球海沟的深浅逆差,在附近海面上形成一条宽宽的落际,落际处的海水略呈黑色,即所谓黑潮。正如册封使臣记录的那样“去沧水入黑水”。汪楫《使琉球杂录》明确告诉我们,当时中国的船员们都知道此“沟”为“中外之界”,而汪楫本人也加以了肯定,谓“恰当其处,非臆度也”。而且周煌在《琉球国志略》中也同样证实了“黑水沟”就是琉球国与中国“闽海”之界。 很明显,至少在清朝初期,中国已经将琉球海沟作为闽海之界,作为中国和外国(琉球)的分界线了。 日本政府的所谓历史依据 日本政府的所谓“钓鱼岛历史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论点的主要根据即是1895年将钓鱼岛及附属岛屿编入日本冲绳县的明治政府内阁决议。 1894年8月,日本军舰打着别国的旗帜闯入中国领海,不宣而战,挑起战争,史称“甲午战争”。同年11月日本占领中国旅顺口后,12月27日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信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协商有关冲绳县知事提出的在钓鱼岛及黄尾屿设置“标杭”要求。1895年1月11日,陆奥回复野村说,外务省对此事没有异议。于是野村就即刻向内阁总理伊藤博文提出了“关于在钓鱼岛建设标杭”的建议。几日后,内阁通过了此建议,决定在钓鱼岛和黄尾屿建立“标杭”以示此地为冲绳县管辖。同月21日,野村将此决定通知了冲绳县知事。这就是日本所谓“历史”产生的始末。不过,有一个重要的事实是不容忽视的,明治内阁虽然通过了在钓鱼岛和黄尾屿建立“标杭”的决议,但是这标志所谓日本管辖权的“标杭”在当时并没有建立起来,日本在这些岛上建立“标杭”是在74年后的1969年5月。因此,日本政府强调的所谓“历史”根本是子虚乌有。 日本政府的另一个依据就是1896年3月5日的明治天皇第13号敕令。但是敕令里根本找不到“钓鱼岛”或“尖阁列岛”的名称。“尖阁诸岛”这一名称最早是出现在1900年日本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的论文《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但是,现今的日本政府一口咬定1896年颁发的13号明治天皇敕令所说的八重山诸岛中已经包含了“尖阁诸岛”,证明这些岛屿已经作为日本地方行政区域编入了八重山郡,因此在法律上属于日本领土。这完全是强词夺理的强盗逻辑。甲午战争迫使清朝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省及彭湖列岛等岛屿被割让给了日本。因此,属于台湾省的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也随之被划入了当时日本帝国的版图。 正如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指出的:钓鱼岛等岛屿本非无主之地而是明确属于中国的领土;是甲午战争以后,日本明治政府乘胜利之机,瞒着中国及各国的眼睛暗中窃取的。因此显见,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自明初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政府应该做的就是尊重历史事实,履行1943年12月《开罗宣言》所规定的条款,尽快“将诸如满洲、台湾及澎湖列岛等从清国窃取的一切土地归还中国”。 自今年9月7日一艘中国渔船在钓鱼岛海域同两艘日本巡逻船相撞以来,日本方面非法抓扣中国渔民渔船,并不顾中方十余次的严正交涉,继续非法扣押渔船船长的行径,对中日双边关系造成了严重损害。 钓鱼岛领土归属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在这次撞船事件上,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任由事态恶化,也是基于所谓“钓鱼岛历史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的立场。要想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客观而公正的认识,首先必须正视和尊重历史的客观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