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结束,女孩称凶手非单纯抢劫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抢劫罪成立,应予支持。王某到案后,自愿认罪,其亲属主动赔偿了小葛的部分经济损失,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王某的辩护人主张对王某重新进行精神鉴定,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被害人小葛要求王某赔偿杂费1210元、财产损失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院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0元,不得假释。王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小葛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94560元(含已经赔偿的57500元),余款23706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10月7日,记者了解到,法院判决后,双方均已上诉。“这个官司我一定要打下去,我认为王某是抢劫并杀人,不只是单纯的抢劫。我以前不懂法,后来咨询了律师,才知道抢劫罪和抢劫杀人罪差别很大。”小葛告诉记者,“当时,王某先从后边把我的腿踹断了,我倒在地上晕过去了,他上来抢走了钱和手机。之后,王某又拿刀捅我,他是想杀我。” 王某的辩护人说,王某想积极赔偿小葛,但是由于王某的家庭情况特殊,父亲不在家,母亲生病住院,双方一审时没有深入谈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协商成功,希望能在二审过程中达成调解。 (文/图 本报记者) ■对话 钱弥补不了对我的伤害 “说实话,我很需要钱治疗腿伤。”小葛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后,对方至今没有联系我们谈赔偿。医生让我继续治疗,但是我们家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了。” 小葛右腿半月板摘除以后,走路一瘸一拐。“站长了,腿就弯不了,坐长了,腿就直不了。一到阴天下雨腿就疼。我现在只能待在家里,上厕所都有困难。”小葛告诉记者,“我吃了三年的苦才成了铁板烧师傅,现在不能站,再也不能干喜欢的工作了。” “前几天,我和我妈从莱西坐车来青岛。车上只有一个空位了,我妈就让我坐着。司机说有人查车,让站着的人蹲下。我妈就蹲在了过道上,司机看了我一眼说,‘你年纪轻轻,不知道让老人先坐吗?’我当时就哭了。”小葛说:“我想让我妈坐,但是我站不了,也蹲不下。” 小葛以前是一个乐观的女孩,“现在动不动就发脾气,因为我想起王某心里就恨。”小葛说,“其实,多少钱都弥补不了对我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