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法院判决的生效,胶州年近70岁的老李拿到了一笔4万元的赔偿款。他拿到钱的心情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他儿子因公去世了,公司给了一笔死亡赔偿金,这4万元是其中的一部分,是他从儿媳的手里通过打官司“抠”出来的。 一次意外,他因公死亡 这件事得从2009年2月4日说起,那一天是大年初十,李先生一家人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悦当中 。虽然春节已经过去了 ,可是,他们家的年还没有过,因为身为家庭顶梁柱的李先生出海打鱼了 ,说是过了春节才能回来。全家人一直在等着他回来,再欢欢喜喜地过团圆年。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李先生一家等来的不是李先生的平安归来,而是噩耗——李先生因公去世了 ,在海上。听到这个消息后,李先生的妻子,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哭成了一团。 李先生所在的公司是舟山的一家公司,出事后,公司对李先生一家作出了赔偿,赔偿金是22万元。在和公司签订了死亡赔偿协议后,李先生的妻子从公司工作人员的手里接过了骨灰盒,也拿到了一张存有22万元的存折。 事故是悲剧,按说,这张存折是一张沉甸甸的存折,可是,在随后一场争夺赔偿金的“家庭战争”却发生了。 22万元赔偿金引发矛盾 李先生的妻子拿到赔偿金后,她的公公找到了她:“他走了,我也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我这么大年纪了,也需要他赡养,他走了我的晚年生活没有了着落,赔偿金你是不是能给我一些。何况,你们当年买房子时,我也出了一部分钱。” 听到公公要钱,李先生的妻子声泪俱下:“公司的赔偿金还不够我还债的呢,你知不知道我们有多少债务?”随后,李先生的妻子列出了一笔债务单:银行有8万元的住房贷款、为了让李先生出国务工还向别人借的近10万元,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 多次协调未果后,老李病倒了 ,毕竟他经历了老年丧子之痛后,又没有向儿媳要到一分钱。不过,老李病倒后,他的儿媳也没有撒手不管,还支付了近万元的医疗费。李先生的妻子本以为,老李出院后,争夺赔偿金的战争就结束了,她说:“从公公住院这事,他应当能看出来,虽然我丈夫去世了 ,可是,我还能赡养老人。”可是,事情并不是如李先生妻子想的那样。她的公公在病愈后,竟将她告上了法庭,讨要赔偿金。 从儿媳手里“抠”出4万元 李先生的父亲在起诉时是这样说的:“我的儿子去世了 ,儿子和儿媳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我们得进行分割,死亡赔偿金儿媳也一分都没给我,我认为我应当分得7万元。”立案后,老李向法官吐露了心声:“我的儿媳还年轻,她早晚都得改嫁,我还想抚养他们的其中一个孩子,再加上我上了年纪,不能干活了,需要一笔钱,所以,才起诉讨要赔偿金。” 开庭时,李先生的妻子还是说了那些话:“房子是有,可是还有8万元的贷款没还,再加上其他的债务,22万元根本不够,根本无法拿出来分给公公。” 胶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死亡赔偿金是给李先生家属的赔偿,李先生的父母、妻子、孩子都应当得到。李先生妻子所说的家庭借款、房屋贷款等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不应当从死亡赔偿金中扣除。 在考虑了老李需要赡养、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的情况后,胶州法院认为补偿金不能平均分配。毕竟,老李还有另外三个孩子,他们也有赡养义务。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李先生的妻子支付给公公4万元的赔偿金。记者 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