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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快递万元笔记本电脑遗失只赔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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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26 09:33:05 新民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8月2日,我朋友通过汇通速递从江西南昌给我发来邮件,内有一台IBM笔记本电脑,价值18000多元。根据网上提供的快件追踪信息,电脑8月4日到达汇通上海青浦派送站后就一直没被派送。在此期间,快递公司也没与我联系。8月8日我主动联系快递公司负责人,他表示第二天送货。8月9日我又等了一天,直到晚上都没收到。当我再次与他们联系时,对方却说,包裹在运送过程中遗失了。我觉得事情蹊跷,便要求汇通速递公司

赔偿,可他们总是寻找各种借口推脱。并且以发件人没有为邮件保价为由,最多只赔1500元,拒绝按笔记本电脑的价值全额赔偿。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我实在无法接受。 【调查附记】

    根据王先生投诉,记者和汇通速递公司取得联系。接待人员刘小姐表示,对王先生的投诉公司已在处理中。根据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对于未保价的邮件出现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只能赔偿相当于3倍的邮资。王先生的本次邮资为15元。但考虑到王先生丢失的笔记本电脑价格昂贵,并在派送过程中遗失,所以他们愿意赔付远高于3倍邮资的赔偿金额,即1500元。

    可是王先生表示,他的朋友即发件人在南昌发件时,快递员并没按要求主动提醒要保价。并且,发件人当初在发件时还再三询问快递员,货品内容为笔记本电脑,是否需要在派送单上写明。可快递员却说,货品保价与否在运送过程中无关紧要。如果派送单上写明电脑,说不定还会引起小偷注意。得知电脑丢失后,王先生先后联系过工商管理局、公安部门、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但苦于缺少书面证据,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电脑丢失难以维权,主要在于发件人未对贵重物品保价。此事也提醒广大读者,快递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千万不要贪图省钱,否则就有可能“捡了芝麻丢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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