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从网上“攒”了一篇关于制作各种爆炸物的文章,命名为《恐怖分子手册》上传到百度“文库”,累计被阅读两千余次。昨天上午,冯某被控传授犯罪方法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上传就是觉得好玩” 冯某现年21岁,北京人。2006年,他考入一所中专学习,两年后辍学在家。去年3月,他又在一所成人教育专科学校学习。检方指控称,去年11月26日和今年4月19日,冯某用“但他”的网名分两次向百 对此,冯某在法庭上解释说,辍学在家期间,他浏览百度“百科”、“铁血”论坛、博客等网站,搜集相关信息后,“复制粘贴”成了一篇电子文档,取名为《恐怖分子手册》。 “取这个名是为了引起浏览者的注意,就是觉得好玩。”冯某说,去年11月,他第一次将这个文档上传到百度“文库”就通过了审核,所以认为没什么问题。 多次提到恐怖主义 然而,检察官指出,这篇《恐怖分子手册》分为十个章节,当中收录了TNT、闪光弹等十余种爆炸物的来历、配方及制作方法,且通篇充斥着“恐怖分子”的词语。诸如“恐怖分子的捍卫者本·拉登曾说”、“正如一首恐怖主义儿歌里唱的那样”等等。 检察官出具证据说,冯某第一次上传文档,引起阅读1727次,下载79次;第二次上传引起阅读388次,下载37次。今年5月20日,这两个文档才被百度删除。 警方爆炸检验部门在对这个文档审阅后认为,文中所涉及的各种炸药知识、制法等均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可行性,但其中的内容并不涉密,通过正常渠道,如专业图书、网络等均可进行查询。 检察官认为,这样一篇《恐怖分子手册》被别有用心的人阅读,可能会给其犯罪提供帮助,应当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冯某的刑事责任,且冯某是在互联网上向不特定人群发布制作爆炸物的方法,其行为比一般的传授犯罪方法影响更大。 内容通过网站审核 冯某自行辩护说,自己整理的只是一些基本知识,且是从网上复制粘贴的,不至于引发犯罪,如果有人因为浏览这篇文档而去犯罪,也是其个人原因。冯某将自己的行为定性为“有些不当”。他坚持认为,网站也有审查义务,网站通过了审核,说明内容没有问题。 冯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目前没有查明冯某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朝阳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追访 记者注意到,旁听席上冯某的母亲,从儿子一进法庭便失声痛哭,在法官制止下才稳住情绪。庭后她接受采访说,冯某上学时常被人欺负,所以有了逆反心理,性情也较内向孤僻。家里人不知道他上传《恐怖分子手册》一事,是警察找上门才得知的。(记者 刘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