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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台东连抢40多人 称不知抢劫有罪(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0-09-26 06:33:20 字号:TT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刘某和向某专盯自己打工所在饭店周边的居民楼抢劫。昨天,台东派出所民警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向某凌晨抢劫后,当天傍晚便被受害人撞见,抓获归案。据了解这起系列抢劫案已超过40起,警方希望还没有报案的受害人尽快到派出所联系指认。

    居民楼院内 独行女接连被抢

    9月16日凌晨1时40分许,臧女士刚刚下班走进自己楼道,一名男青年跳进了她的视线,男子手里拿着一把砍刀。臧女士见对方个子矮小,故意装出一副强硬的姿态,冲着对方说道:“小孩子也敢抢劫。”对方一听,当即回答“不给你点颜色瞧瞧是不行了。”然后一把拽下臧女士肩上的背包。原本臧女士还打算反抗,可眼角瞥见楼道深处还有一个人影,心里不禁打起了退堂鼓,只好看着持刀的男青年拿走了她的手机和钱包里的300多元现金。借着楼道里的灯光,臧女士看到对方头发中间有几缕被染成了黄色。

    “我刚刚遭到抢劫。”9月20日凌晨2时许,家住威海路的于女士同样是在下班后独自回家,走进楼道时,突然面前闪出一个黑影,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一把长约40厘米的明晃晃的砍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别动,抢劫,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借着月光,于女士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个子不高的男青年,头顶也有几缕黄头发。为了避免受伤,于女士将随身的黄色挎包交给了对方,眼看着对方翻出一部手机和一个电击器(防狼器),转身逃离现场后才长舒了一口气,随即向警方报了案。

    自家楼下 撞见嫌疑人

    “我刚刚看到今天凌晨抢我的那两个人就在一家饭店里。”9月20日下午6时许,110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市民于女士的报警称,她下楼买菜经过一家饭店时,看到两名男青年,其中一人就是凌晨抢劫她的那个人。台东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仍在嬉戏中的刘某和向某当场抓获,经过进一步辨认,刘某果然是抢于女士的嫌疑人。

    原来,于女士被抢时她的包里有一个电击器一并被抢走,当天傍晚她在出门买菜经过一家饭店时,听到噼里啪啦的声响,与被抢的电击器响声一模一样,她下意识地往饭店里瞧了瞧,很快就认出了其中一人头上的黄头发。正当于女士和嫌疑人一起到派出所做笔录时,先前被抢的臧女士也被通知赶到派出所,并认出了刘某,而她和于女士闲聊时竟发现,两人原来都住在同一个居民院。

    两名少年劫匪 不知抢劫有罪

    昨天,记者在台东派出所见到了正在接受审讯的刘某和向某,刘某告诉记者,他今年只有16岁,2008年从老家重庆出门后四处流浪,后来来到青岛在一家饭店打工,负责拌凉菜,每个月能挣到1100元。今年2月,17岁的老乡向某也从老家来青“投奔”刘某,并在刘某打工的饭店负责刷盘子,每月只有800元收入。

    因为家里生活困难,向某每月得从800元收入里再拿出600元寄回家,两个年轻人面对着花花世界的各种诱惑,逐渐控制不住自己,于是想到了抢劫。刘某和向某商量后,决定以深夜独自回家的女青年为目标,并到市场购买了一把匕首、一把钢管刀和两把砍刀。在做好抢劫计划后,刘某和向某从今年4月份开始,两人先后作案近40起,仅手机就抢了30多部,涉案总价值超过3万元。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的刘某表示,他根本没有想到过抢劫是个什么样的罪名,更没有想过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警方希望受害人尽快指认

    为了方便抢劫,刘、向二人作案地点就在他们打工的饭店附近居民楼内,也因此恰好被受害人于女士认出。据民警介绍,在两人抢劫的近40起案件中,很少有受害人报案,直到目前仍有多起案件没有找到受害人,无法核实,给案件审理带来不便。民警希望,近期如果在夜间遭到过抢劫的女性看到消息后,尽快拨打电话66575778与台东派出所联系,并到派出所指认嫌疑人。 记者 于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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