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男子杨某冒充派出所民警夜查非法同居者,一天凌晨将租住的女青年带走,趁机将女青年强奸。第二天晚上,杨某又来到女青年的暂住处欲行强奸时,被附近居民当场抓获。9月 2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城阳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5年。 2009年10月3日凌晨1时,24岁的务工青年杨某喝酒后来到城阳区一加油站附近,找到打工女青年马某的暂住处,冒充派出所民警正在夜查非法同居者。杨某以调查为由强行将马某带走,将马某拽到了一处空阔地带时,杨某对马某进行恐吓,并将马某摁倒在地实施强奸。 第二天晚上9时,杨某再次来到马某暂住处,欲再次强奸马某时,被周围的居民发现并报警,大家随后将杨某围住抓获,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经过警方调查,杨某是假冒民警进行非法活动,杨某曾在2004年因故意伤害罪在天津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杨某后被提起公诉,城阳法院审理认为,杨某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杨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假释。杨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近日,城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得假释。(记者 刘纯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