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交网友、帮忙介绍工作为名设计抢劫女网友,刘、李二人看到“大鱼”上钩后,立刻到市场购买了胶带、匕首和仿真枪等工具,不仅抢走了女网友8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还拍下裸照后将对方强奸。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刘某因同时构成抢劫、强奸两条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李某则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 “酒精”灌醉女网友 24岁的刘某和29岁的李某从外地来青后,平日里就在网上瞎混,逐渐成了“好朋友”,过着白天在小旅馆睡觉、网上通宵上网的日子,直到口袋空了,两人决定一起抢劫网友,而且把目标锁定在身单力薄的女网友身上。 今年2月初一天,李某用“酒精”作为网名在网上到处留言,寻找在本市的女网友,结果很快就与年仅17岁的外地女孩小陈聊上了,几句话工夫,李某就从一个整日碌碌无为的小混混变成了无事不能的强人,又要请小陈吃饭、又要帮小陈介绍工作,结果还真的把小陈“灌醉了”。李某趁热打铁,约小陈下午见面,聊聊看小陈适合什么样的工作,小陈赶紧答应下来。 掏出仿真枪相威胁 当天下午3时许,小陈按照事先约好的地方赶到了本市郭口路一家个体小旅馆。此时,刘某、李某和另外一名同伙已经布好了陷阱,等待着小陈往里跳。原来,刘某等人和小陈约好见面后,立即找来帮手分头行动,有的预订旅馆房间,有的到市场购买胶带等工具,有的则买了一把仿真枪和一把匕首。 按照“酒精”通知的房间号,小陈敲开了房门,可刚一进门,李、刘二人便突然掏出仿真枪和匕首相威胁,逼着小陈掏出了随身的8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200元的手机。小陈原以为可以“破财免灾”,顺从地拿出所有财物,可以赶紧离开,不想几人并没有就此收手,殴打小陈后,用透明胶带将小陈捆绑起来,然后脱掉了小陈的衣服,用手机拍下了小陈的裸照后,刘某将小陈强奸。 48小时被抓获入狱6年 刘某等人威胁小陈不许说出当天发生的事情,但小陈刚刚脱离险境,便到派出所报了案。根据小陈提供的信息,市北警方仅用了不到48小时便将还在逍遥快乐的刘、李二人抓获归案。(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