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09年,淘宝发生多起因卖家卖盗版书而招惹官司的事件,引起了新闻出版总署的关注。去年年底,总署责令淘宝网打击网络盗版,规范平台上的网络出版物卖家。 “网络书店”并不算新鲜词儿,在网上买书买碟也是当下不少人的消费选择。但从9月30日起,也许您常逛的一些网络小店将不见踪影。如果您也有开一家网络书店的打算,9月30日之后的开店手续中还得多一项必备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现 10天后无证卖书将被取缔 目前,我国的网络出版物销售终端基本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像卓越网、当当网、蔚蓝书店等,以贩卖书籍、音像制品为主的大型网店;一类则是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综合交易平台,许多商家或个人卖家聚集其上。 两类平台的发展都可谓蒸蒸日上。但2009年,淘宝网发生了多起因卖家卖盗版书而招惹官司的事件,引起了新闻出版总署的关注。去年年底,总署责令淘宝网打击网络盗版,规范平台上的网络出版物卖家。 今年8月,总署又下发《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剑指”网络书店,明确规定在网上售卖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必须事先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通知还给出了“最后期限”: 9月30日后,还未按照规定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而仍通过网络发行出版物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取缔。 此外,按照通知规定,从事出版物网络发行的关键条件简而言之就是:零售卖家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批发卖家除了场所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之外,注册资本也不得低于200万元;有总发行权的网络卖家要求则更高。 淘宝网强制书店上传许可证 “卓越以售书起家,相关的各类许可证我们早就备齐了。”卓越网公关经理张小掖告诉记者。她也透露,像卓越网这样资历久、资金雄厚的大型网店,都有“双证”。 而拥有上万家网络书店,也是国内中小型网络书店聚集度最高的淘宝网,也早已“未雨绸缪”。去年年底,淘宝网通过内部系统向卖家发布了“书籍卖家准入规则”,要求所有书籍类卖家在今年2月底前上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超过这一时间限制的卖家将无法在“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发布商品,现有的店铺也将被强行关闭。“现在所有在淘宝网上从事图书零售、批发的卖家都是上传了许可证,并且通过我们审核的。”淘宝网相关工作人员马春茂肯定地说。记者在亲身试验时也发现,在“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发布商品,系统会强制要求卖家提供许可证,如果没有,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考虑到部分用户还有卖闲置二手书的需要,淘宝网也对此作了特别规范:用户不用上传许可证就可以直接挂卖二手书,但一个网店内的二手书最多只能挂50本,“没法走量,这就杜绝了不良商家通过二手书途径大量售卖的可能。”马春茂解释。 记者昨天还发现,与书籍规则类似,淘宝网又发布了“音像卖家准入公告”,要求相关卖家在10月31日前上传《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或代购凭证。转让二手音像制品的卖家也只准在店内挂50件商品,每种音像制品下的商品不得超过1件。 分类管理保护特色个性卖家 “支持支持,这样在淘宝买音像制品更放心了。”在淘宝网的“音像卖家准入公告”后,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回帖。对于大多数买家高举赞成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出版人》杂志原总编辑翁昌寿给出了解释:“新规定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场秩序,遏制了盗版,使消费者的权益获得了保障。” 即便如此,也有一些“资深网络买手”表达了自己的顾虑:“我常上的小店都比较冷门,感觉他们拿到许可证的可能性不大,但关了也太可惜了,以后偏门的书该到哪儿去买呢?” 在大大小小的卖家眼里,对新规则看法也不同。有人认为这能平衡竞争,“不然开实体店的又要场地又要人工,也太亏了”;有人则觉得这是在挤压小卖家的生存空间,“小本生意才来开网店的,哪有钱办证啊”、“这么做只能便宜大店,饿死小店”。 对此,淘宝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很无奈:“我们只是按国家规定办事,毕竟合法经营大过一切。”翁昌寿则认为这种对网上网下“一视同仁”的规定有助于让大家站在一个公平的竞争起点,“不能因为你店小,就可以要求没有证,这从市场、法理上都说不过去”。但他也建议相关部门最好能“分类管理”,面对特色小店和个性小店,适当放宽准入条件,不要一刀切,以促进文化多元化:“我们能否根据网店的不同规模、销售量等,给出不同的门槛规范呢?或者简化审批程序,给出一些‘短效’许可证,容许一些资本‘试水’,这对小店的积极性也是一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