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出警过程中使用枪支致两人死亡案,经贵州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遵义市中级法院17日在遵义市汇川区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张磊:“致两人死亡,心里很难受” 当日上午9点,案件在汇川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审。庭审期间,张磊发言时声音低沉,坐在后排的人无法连贯听清。以至于法官提醒他,要大点声。法官问张磊对此案有什么想法,张磊说,因为自己 庭上,控辩双方围绕“两被害人是否有抢枪行为”、“张磊开枪是否正当防卫”两个焦点问题各抒己见。多数证言显示,两名被害人与张磊有过抓扯,系暴力袭警。张磊供认1分钟内连开5枪,承认后3枪使用枪支不当。公诉人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磊的刑事责任。 被害人家属愿降低索赔总额 该案附带民事诉讼方面,死者郭永华、郭永志的12名亲人曾向张磊索赔总计91万余元。庭审时,被害人家属表态,愿意将索赔总额降低到83万元。张磊沉思片刻后说,“还没考虑好。”17日的法庭调查到中午12点宣告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判决。(本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