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6日讯 记者从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今明两年我市将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据了解,为了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制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为确保《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环保部在全国选取了首批有代表性的三省九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我市制定了《青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建立了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中予留的2010年国家和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配套资金1000万元,用于2010年全市的试点工作。2011年从排污费中设立2000万元的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专项资金。同时要求有关区市政府也应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专项资金。 通过开展此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明确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和体制,为我市全面、持久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下基础,同时为国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积累经验。(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实习生 赵维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