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辆青岛牌照的大货车在河北晋州市区南部307国道自燃后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9人不同程度受伤。今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最先报道此事的《燕赵都市报》记者获悉,车上两名司机都是青岛即墨人,两人没有受伤,事故发生后已经被河北当地警方控制。 爆炸货车青岛无违章记录 今天上午,记者从青岛交警部门了解到,事发货车车牌号为鲁B65702,是一辆新的解放牌拖挂大货车,为鑫同方物 记者上午致电鑫同方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说,挂靠在他们公司的大货车很多,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证明车牌号为鲁B65702的大货车在河北发生爆炸,“现在还不敢确定这辆车就是我们公司的。 ” 两司机被河北警方控制 据《燕赵都市报》社会部记者介绍,该货车驾驶室内两名司机均没受伤。“因为货车是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自燃,在自燃过程中两司机成功脱险。”据介绍,由于事故发生在车辆往来较多的国道上,造成很多过路司机和居住在附近的村民受伤,一共有19人。 “两名司机目前已被警方控制。”事发车上装有双氧水5吨、干燥剂10吨、药品10箱、模具5套,爆炸冲击波导致事发地150米范围内建筑物受损。 双氧水遇高温反应爆炸 据了解,此次大货车爆炸原因罪魁祸首可能就是车上的5吨双氧水,一种爆炸性强氧化剂。双氧水也叫过氧化氢,是一种化学药品,水溶液为无色透明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过氧化氢本身不燃烧,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爆炸。河北当地专家分析,大货车自燃后,先引燃了车上装的纸箱子等易燃品,整个货车车厢温度升高,到了双氧水的“燃点”后,发生爆炸。由于装载的双氧水较多,产生的威力自然十分巨大。 (记者 钟秋 杨海涛)爆炸中被震坏的红绿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