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了解到,胶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将执行新标准。 一是提高城镇居民门诊统筹报销标准。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规定范围和限额内的部分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由30%调整为40%;使用基本药物的,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二是提高城镇居民住院统筹报销标准。住院医疗费用在报销起付线标准以上的,最高报销限额以下部分,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报销比例,各档次均提高10个百分点。 三是提高城镇居民门诊大病统筹报销比例。门诊大病统筹支付费用限额按职工医保的规定标准执行,其统筹报销比例由60%调整为70%。 四是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最高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年最高报销限额均提高到12万元。 五是提高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金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补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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