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零零碎碎”休10天 市政府办公厅昨下发放假调休通知 假期较分散网友总结“易记口诀” 早报讯 岛城市民即将迎来一个号称“史上最复杂”的假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昨天正式下发了青岛市中秋、国庆放假安排。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共放假10天,而在从9月18日至10月10日这23天时间内,调休日和休息日共有12天,市民可以享受一个快乐的假期。 根据昨天公布的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我市中秋节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22日(周三)为法定节假日,9月19日(周日)公休日调至9月23日,9月25日(周六)公休调至9月24日。9月19日、9月25日上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6日(周日)公休日调至10月4日,10月2日 (周六)、3日(周日)公休调至10月5日、6日,10月9日(周六)公休调至10月7日。9月26日、10月9日上班。 根据休假安排,从9月19日开始至10月10日这23天时间内,放假加上休息日一共有12天,超过了半数。 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市民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由于此次放假比较“零碎”,工作日和休息日被分成了多个部分,被网民戏称为“史上最复杂假期”。为此,还有网民总结了 “休假口诀”,从9月18日开始,“休1天上3天、休3天上6天、休7天上2天、休1天”,来帮助“上班族”分清工作日和休息日。 (记者 李晓丽) 看清了!加班工资这样算 如果在中秋节、国庆节的10天假期里不休息,市民可以拿到多少加班工资呢?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青岛市去年全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每月2116元,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均工资为97.3元。按照规定,“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或者因公休日调整而来的假期,用人单位如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9月22日、10月1至3日这4天法定假日里加班,除自身工资外,每天可拿到加班工资291.9元。在其余6天假期里加班,而单位又没有安排补休,则每天可拿到加班工资194.6元。 记者 李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