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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200元 被列银行“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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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09 14:15:50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一市民10年前透支200元未偿还 被列“黑名单” 

    本报讯(首席记者 颜潇 通讯员 计岱琳)只因10年前使用信用卡时透支了200元钱未还,市民李先生被列入银行禁贷“黑名单”,不久前再次申请贷记卡时被拒。

    据了解,1999年,从事个体经营的李先生在工行某支行办理了一张个人牡丹信用卡,次年在商场刷卡消费透支200元后就再未使用过此卡,透支款也忘记了归还。不久前,为给在外地上

学的儿子打款方便,李先生又向工行某支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经李先生授权,工行业务人员对李先生的个人信用状况进行了查询,发现他有信用卡透支未还的不良记录,而且已被列入该行禁贷对象,遂当场拒绝了他的申请。李先生立即在该行归还了透支款和相应罚息,之后要求该行批准其办理信用卡的申请,但依照相关规定,工行业务人员再次婉言予以拒绝。

    没想到区区200元钱的透支款未还,竟然使自己进入了银行禁贷的“黑名单”,自认一向注重个人信誉的李先生真是后悔莫及。

    据中国人民银行威海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前,必须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信用状况进行查询,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将不得给其办理贷记卡、消费贷款等业务。因而,个人信用就如同“第二身份证”,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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