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10年前透支200元未偿还 被列“黑名单” 本报讯(首席记者 颜潇 通讯员 计岱琳)只因10年前使用信用卡时透支了200元钱未还,市民李先生被列入银行禁贷“黑名单”,不久前再次申请贷记卡时被拒。 据了解,1999年,从事个体经营的李先生在工行某支行办理了一张个人牡丹信用卡,次年在商场刷卡消费透支200元后就再未使用过此卡,透支款也忘记了归还。不久前,为给在外地上 没想到区区200元钱的透支款未还,竟然使自己进入了银行禁贷的“黑名单”,自认一向注重个人信誉的李先生真是后悔莫及。 据中国人民银行威海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前,必须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信用状况进行查询,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将不得给其办理贷记卡、消费贷款等业务。因而,个人信用就如同“第二身份证”,一定要好好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