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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诈骗泛滥 虚构校名内部指标成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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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06 12:39:54 大众网-大众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招生诈骗屡出新花样不要轻信传言或许诺,更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关系”

    高考录取期间,各类招生诈骗沉渣泛起,值得广大家长和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书面承诺实则诈骗

    本是为人师表的学校校长,却背离师德进行招生诈骗,虚构招生简章、承诺安排工作、诈骗36名学员33万余元。7月16日,涉嫌诈骗的刘泽礼被胶南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41岁的刘泽礼,大专文化,是胶南市一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校长。自2009年7 月份以来,刘泽礼以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名义,虚构了该学校与“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招收的定向委培中专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由济南、青岛铁路行政主管部门安置在动车组及客运列车上从事乘务员工作”为内容的招生简章,先后“招收”了来自甘肃、 河南等地的学生 36 名,每名学员收取10000至 20800元不等的培训费。

    内部指标实为骗局

    田某是青岛某培训学校的法人代表,他对外谎称自己是青岛海洋大学教师,称海大为照顾干部和老师没考上学的子女,允许招一些“内部照顾”的插班生,待遇与普通本科生一样,只有他有特殊关系,需要多交钱就能够帮助搞到指标。 其实,学生入学后,田某只是指使他的员工瞒着学生,伪造介绍信到海洋大学办理了普通进修手续。“如果是进修,还用这么麻烦吗?我自己就可以报名,这不是骗局是什么?”面对受害人小云(化名)的质问,看守所里的田某无言以对。

    据悉,田某以这种手法共计骗得7名学生近8 万余元。近日,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田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退赔被害人款项9万余元。 目前受害学生均已得到妥善安置。

    虚构校名诱人上当

    薛某和傅某准备以山东工商学院成人教育的名义办班招生,但又觉得函授点说出去太小,力度不够,二人“灵光一现”,虚构出一个“山东工商学院(青岛学区 )”的名头,并以试点本科的名义在全国招生。期间为蛊惑视听,他们租用大学教室给学生上课、住宿,教师聘请在读研究生,每次花50到 100元不等的费用。而实际上,这个学校根本未经正规注册。

    通过这种手段,薛某、傅某二人共计骗得 14 名学生的各项费用达 13 万余元。至2010年8月,本案中的受害学生均已得到妥善安置,嫌疑人薛某和傅某仍在接受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审查。

    “借壳上市”瞒天过海

    张某是青岛市某民办培训机构的校长,2009年3月,他与青岛科技大学的两个学院签订了一份《关于联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三方协议书,这是一个试点本科项目。一个月后,他又从山东某省内学院争取到了高级技工培训青岛教学点项目,在未经青岛科技大学同意的情况下,张某私自将高技项目纳入已签订的青岛科技大学试点本科项目内容。

    试点本科的招牌让很多人中招,全国各地陆续有400 余名高技项目学生奔着试点本科前来报到,结果不被青科大接纳。这场“借壳上市”的骗局,共违规招生 400余人,收费总计达 130余万元。目前,受害学生均已被妥善安置,张某已被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防止诈骗需具慧眼

    通过对这些招生诈骗案件的分析,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的闫琳介绍说,招生诈骗手法无非以下几点:一是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当被问及学校性质时,回答多含糊其词;二是借“名校光环”。以合作办学等名义,用名校的牌子吸引考生和家长;三是私刻公章,私制录取通知书,使学生和家长误以为被正规程序录取;四是本身多为职业培训机构,拥有一定教育资源,表面有迷惑性,但根据国家规定,职业学校不得私办学历教育。

    她认为,每年的8、9月份是招生诈骗的高发期,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慧眼识珠。谨防招生诈骗,最基本的是勿信高校招生有中介机构及代理人,要从教育部门公布的正式渠道了解、确认招生政策和信息,不要相信别有用心人员的传言或许诺,更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关系”,要辨清所上学校的性质,必要时可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查询。切不要因求学心切,上了骗子的当,蒙受不可挽回的经济与精神损失。(吴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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