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黑龙江来青的高某没有工作,和朋友一起喝完酒后身上没了钱,就持刀到一家超市抢劫,抢得一盒香烟后逃离。时隔一月,高某在路上被受害人认出,报警将他抓获。记者昨天获悉,城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半。 男子酒后劫超市 据了解,21岁的高某暂住在城阳流亭,一直没有工作。今年2月8日,高某和朋友一起喝酒,酒后又请朋友唱歌。晚上11时,高某回家途中感觉饿了,身上的钱也 老太吓跑劫匪 此时,超市里只剩下经营超市的老两口,在高某的威胁下,老人只好乖乖从柜台上拿来方便面、香烟等商品。正当高某准备将商品往袋子装的时候,老太太趁他不注意突然跑出超市大喊捉贼。高某吓了一跳,只拿了一盒南京牌香烟逃离超市。时隔一个月,经营超市的老太太途经汽车北站时,看着一名男子眼熟,样子像极了抢劫超市的劫匪,急忙报警将他抓获。 男子被判抢劫罪 被抓后,经过老太太现场辨认,确认高某就是曾经抢劫超市的男子,经警方调查,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手段抢劫公民财物,构成抢劫罪,到案后,高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