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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持刀闯入超市 抢一盒香烟被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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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05 06:51:08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早报讯 黑龙江来青的高某没有工作,和朋友一起喝完酒后身上没了钱,就持刀到一家超市抢劫,抢得一盒香烟后逃离。时隔一月,高某在路上被受害人认出,报警将他抓获。记者昨天获悉,城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半。

    男子酒后劫超市

    据了解,21岁的高某暂住在城阳流亭,一直没有工作。今年2月8日,高某和朋友一起喝酒,酒后又请朋友唱歌。晚上11时,高某回家途中感觉饿了,身上的钱也

花光,他突然想起离家不远有一家超市,每晚经营到凌晨才关门。高某便与朋友商议到超市抢劫,朋友因害怕没有同意,高某拿着一把水果刀独自走进超市。

    老太吓跑劫匪

    此时,超市里只剩下经营超市的老两口,在高某的威胁下,老人只好乖乖从柜台上拿来方便面、香烟等商品。正当高某准备将商品往袋子装的时候,老太太趁他不注意突然跑出超市大喊捉贼。高某吓了一跳,只拿了一盒南京牌香烟逃离超市。时隔一个月,经营超市的老太太途经汽车北站时,看着一名男子眼熟,样子像极了抢劫超市的劫匪,急忙报警将他抓获。

    男子被判抢劫罪

    被抓后,经过老太太现场辨认,确认高某就是曾经抢劫超市的男子,经警方调查,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手段抢劫公民财物,构成抢劫罪,到案后,高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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