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建设用地统一征用开发办公室主任温明,2003年11月29日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追缴违法所得20万元。温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服刑期间,总有服刑人员会用别样的眼光来看待“腐败分子”,甚至还会有言语上的伤害。(2010年08月31日《检察日报》) 在监狱这一特殊的环境里,温明不但失去自由和家庭幸福,还要饱受同是服刑人员的别样眼光,甚至是言语 笔者以为,这种“别样的眼光”含义丰富,有憎恨、有鄙夷、有庆幸……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同是服刑人员,贪官却受到“别样的眼光”这让人深思,发人深省。 大凡贪官,入狱之前一般有着不错的工作环境、生活待遇、社会地位,为一般老百姓所羡慕。然而,这些贪官不懂珍惜,“人心不足蛇吞象”,不思感恩家人,不思忠诚组织,不思回报社会,反而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大肆贪污受贿,奢侈腐化,最后落得个身陷囹圄,自食苦果。因此,贪官即使进了监狱也不会有人同情,赢来的只能是鄙夷和不屑。 “腐败”,这一丑恶现象,社会危害巨大,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千夫所指,为人所不耻。广大普通百姓大多为腐败所累,说不定,有些服刑人员就是腐败直接或间接的受害者。如果没有这些贪官,没有这些腐败分子,他们还可能在外面干着正常的工作,过着平常而幸福的生活。也许,他们曾经在心里把贪官诅咒过千万遍,如今,看到贪官来到自己的身边,他们自是不屑与之为伍,甚至恨不得饱以老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昔日风光无限道貌岸然的“腐败分子”今日终于得到报应,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制裁,广大的姓自是拍手称快。哪怕是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他们也会为国家法律的公平公正所鼓舞。他们会用苦痛在醒悟中积累人生的能量,把监狱纪律的约束作为戒条,认真改造,重塑自我。 由此可见,腐败俨然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哪怕是到了高墙铁窗,也无法逃脱正义和良知的鞭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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