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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万财产来源不明 国企老总被判18年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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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02 14:24:31 京华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接受离任审计时,华联公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华联公路公司)总经理朱军被查出虚假报销,而后侦查机关核查到其家庭有千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8年。对此结果,朱军当庭表示要上诉。

    朱军现年48岁,研究生文化。2005年3月,他被正式任命为华联公路公司总经理。该公司由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和9个省市的公路局组建而成,

主营高速公路的沥青。

    2008年初,由于华联公司出现连续亏损,华建中心决定不再提名朱军担任总经理。在此后进行的离任财务检查中,审计人员发现朱军不仅用一些餐票进行报销,还将其妻配眼镜、拍艺术照、看刘德华演唱会的费用以及其子的照相费用也在单位报销。

    华联公路公司财务人员作证称,朱军大都以招待客户的名义报销,而且要求支付现金;且所有报销都由朱军自己决定,不需要别人审核。公司随即将此事汇报给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介入此案,依法查询并冻结了朱军的家庭财产,发现除了他虚假报销发票和合法收入以外,其家庭还有1000多万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去年7月,检方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朱军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05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间,朱军利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便利,使用虚假报销、私自消费等手段,从华联公路公司侵占74万余元;从1983年至2008年间,司法机关核实其家庭总财产共计1200余万,朱军家庭合法总收入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经扣除其正常支出和其家庭合法总收入140余万,其余1022万余元朱军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庭审中,朱军表示不认罪,还提交了自己的合法收入证据,称其除了单位的薪水外,还有其稿酬、父母赠与、亲戚借钱等收入。

    法庭审理后认为,朱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侵吞单位财产7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朱家的合法收入为230余万,但其家庭财产和部分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最终,朝阳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朱军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20万元;并将72万余元退还给华联公路公司,没收其家庭非法收入870余万。

    宣判后,朱军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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