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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亿元投资为幌子 俩个骗子演双簧诈骗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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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02 11:30:17 黄海晨刊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以亿元投资为幌子,俩骗子空手诈骗了300万元。8月17日,在山东省莒县诈骗后逃窜六年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被莒县警方从天津抓获。

    2004年3月份,辽宁省孙某某来到莒县某开发公司,声称其从北京天宇国投公司贷款2亿美元,从中即可融资1亿元人民币给该公司,该公司听到这一消息非常高兴,亿元投资带来的效益可不只是车水杯薪,双方经过仔细磋谈后,签订了一份投资合作协议。

    协议规定,由天

津开发区汉美公司(法人代表孙某某)向莒县城建公司一次性投资1亿元人民币用于公司项目的开发与拓展,使用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期满后,该笔投资由莒县某开发公司在剩余的13年内按照固定资产13%的年投资回报率返还本金及利润。同时协议还规定,以银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作担保,莒县某开发公司为孙某某先行垫付300万元的律师费给天宇国投公司,一个月后退还。

    莒县某开发公司认真研究了协议,看到有担保公司代为担保,比较真实可靠,在3月23、24日两天,将300万元律师费转入天宇国投公司的帐户之后,等待孙某某的投资汇款。但久等之后,却联系不到孙某某,这时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而此时孙某某、刘某某早已携款逃匿。

    警方特别提醒,在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合同诈骗在企业中屡见不鲜。大家做生意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考察清楚,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孟锋 张静静 宋时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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